近日,市民魏女士通過“窩窩團”團購了一張蘭會所的自助餐券,後因不想消費,便想退貨,卻遭網站拒絕。昨天上午,窩窩團網站客服表示,魏女士所購買的餐券標明瞭不能退款,若魏女士堅持退款,需和店方協商。蘭會所工作人員稱,消費者購買餐券相當於訂餐,餐廳已做好相關工作,原則上不能接受退款要求。
魏女士説,前不久,她在窩窩團網站上看到蘭會所餐券的團購活動,便以99.9元的價格購買了一張蘭會所自助餐券。隨後,魏女士在網上看到一些消費者對此次團購服務的負面評價,她便想退掉餐券,“我想退款的時候,餐券還沒有過期,沒想到不能退了”。
窩窩團網站客服人員説,魏女士所購買的蘭會所自助餐券,在網站接受團購時已經標明瞭不支援消費者退款的要求,所以,網站不能滿足魏女士的退款要求,若其堅持退款,則需和店方協商解決。
記者致電蘭會所,一名工作人員表示,消費者通過團購網站購買餐券相當於已在餐廳訂餐,餐廳已經按照預訂做好相關準備工作,原則上不能夠接受消費者的退款要求。
■律師説法
雄志律師事務所熊烈鎖律師説,網站以提前標明不接受消費者退款為由拒絕消費者退款要求的做法存有爭議。消費者購買的餐券還在有效期內且沒有使用,網站提前標明不能退款實際上是對自己有利而限制了消費者的權利,對消費者一方來説是不公平的,消費者可以找消協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