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毅:把已經簽署的兩岸協議執行好、落實好

時間:2012-09-03 09:06   來源:台灣網

  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主任王毅9月1日在山東濰坊出席第十八屆魯臺經貿洽談會時強調,執行和落實好兩岸簽署的18項協議是雙方的重要職責。(台灣網 楊麗 攝)

  台灣網9月1日濰坊消息 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主任王毅9月1日在山東濰坊出席第十八屆魯臺經貿洽談會時強調,執行和落實好兩岸簽署的18項協議是雙方的重要職責。

  王毅説,兩岸雙方之所以在短短四年多時間裏簽署這麼多協議,是因為兩岸雙方重新建立起反對“臺獨”、認同“九二共識”的共同基礎;是因為兩岸雙方在協商中始終著眼兩岸民生,把解決實際問題放在第一位;是因為兩岸交流往來的巨大需求和潛力,在經歷多年隔絕後得以全面釋放。

  王毅表示,兩岸下一步將繼續展開新的商談,同時一項重要的職責就是把已經簽署的18項協議真正執行好、落實好,使其切實發揮效用,造福兩岸同胞。要充分運用好各項協議的聯繫機制與工作平臺,及時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要不斷擴大和提升各項協議的實際效果,逐步深化合作內容。要及時梳理和更新有關政策規定,不斷健全落實各項協議的政策和法規。

  王毅還側重介紹了下一步大陸方面執行和落實兩岸投保協議的具體舉措。包括儘快召開和發揮維護臺商權益部際聯席會議的功能,及時向大陸臺商宣傳介紹好投保協議,加快建立協議中規定的投資爭端協處機制和投資諮詢機制,做好大陸方面頒布的《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及其實施細則的相應修訂和完善。同時,還要按照兩岸投保協議的規定,制定經第三地來大陸投資的臺商的認定方法,明確投資者與投資所在地一方爭端處理的司法執行力,落實有關人身自由與安全保護共識的具體實施舉措等。

編輯:吳曉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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