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全面發展兩岸關係 累積動力創造機遇

時間:2013-03-28 10:28   來源:台灣網

  當前,兩岸關係進入深水區、攻堅期,面臨全新的情勢,需要採取穩步推進、全面發展的思路,累積更大動力,創造更大機遇,系統整合各種正能量,開拓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新局面。上海臺灣研究所常務副所長倪永傑27日在華廣網刊文,從認識、面向及路徑三個大方向分析如何全面發展兩岸關係。

  全文內容如下:

  當前,兩岸關係進入深水區、攻堅期,面臨全新的情勢,需要採取穩步推進、全面發展的思路,累積更大動力,創造更大機遇,系統整合各種正能量,開拓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新局面。

  一、全面發展的四種認識

  當前,兩岸關係處於全面發展的關鍵時刻,可從四個方面加以認識。

  1、全面發展已成為時代的要求、歷史的必然,已具有廣泛的民意基礎,受到兩岸同胞、特別是臺灣同胞的熱烈歡迎。

  2、具備較好的基礎與動力。兩岸關係經過近五年的發展,已具備較好全面發展的經濟、文化、社會及政治基礎,累積了較強的發展動力。

  3、兩岸雙方已提高了對於全面發展的認識。兩岸雙方已積累了較多的經驗教訓,提高了對於兩岸關係發展規律的認識。可在現有的“先經後政、先易後難、循序漸進、把握節奏”的發展路徑上,尋找適合兩岸關係全面發展的新路徑。

  4、兩岸關係處於不進則退、全面發展的轉捩點上。在當前外部(國際)環境挑戰增多、臺灣內部錯綜複雜、改革發展徘徊不前的情勢下,亟需全面發展以突破兩岸關係現有格局,引領臺灣發展,突破外部環境的不利制約,贏得發展的主動權。如果沒有全面發展,就會損害兩岸關係的基礎與動力,就會使兩岸關係停滯不前,有可能使前幾年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成果得而復失,最後損害到臺灣民眾的根本利益、損害兩岸和平統一以及中華民族復興大業。因此,實現全面發展成為現階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必然選擇。

  二、全面發展的四個面向

  1、全面化:全方位推動兩岸關係。就發展內涵而言:從經濟、文化、社會交流到政治對話、涉外合作、軍事交流全面開展;就發展區域而言:兩岸各地都參與到兩岸關係發展中來,特別是讓臺灣中南部地區、偏僻地區也與兩岸關係發生緊密聯繫。

  2、深入化:就交流內涵而言要實現深度交流,就交流對象而言,要讓兩岸各行各業、各個階層特別是臺灣各種産業、“三中”群體(中小企業、中下階層、中南部民眾),特別是弱勢群體、年青人也能參與、分享兩岸和平紅利。

  3、優質化:高品質發展兩岸關係,提高兩岸交流的品質與效益。提倡兩岸交流正義,實現兩岸交流文明化、人性化,符合“以人為本”、“為民謀利”的根本宗旨,爭取更廣大臺灣民眾的支援,有利兩岸關係後續發展,取得正面、積極的效果,受到兩岸同胞的肯定,減少兩岸交流中的負面行為、不當行為,爭取更多民意支援。

  4、制度化:實現兩岸關係制度化是確保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不可逆轉的重要保障。兩岸兩會應持續開展制度化協商,簽署更多惠及兩岸民生的協議。兩岸官方、民間機構之間應建立各種交流機制、對話機制、合作機制,兩岸應共同設立更多的合作組織,適時成立類似“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的兩岸文化合作委員會、兩岸和平發展委員會等機構。

  三、全面發展的四條路徑

  實現兩岸關係全面發展,需要採取切實可行的策略和路徑積極推進。

  1、增進兩岸互信。增進兩岸綜合互信,建立包括政治、經濟、文化、社會、軍事等內涵的綜合互信。需要增進兩岸高層互信、民間互信以及行政互信。

  2、強化發展動力。在既有的基礎上,鞏固、深化兩岸關係。著力增強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經濟、文化、社會、政治等動力。需要發揮兩岸同胞的主動性、創造性,不斷創新突破,系統整合兩岸關係發展的正能量,不斷實現新突破。

  3、擴大民意基礎。讓兩岸關係發展的和平紅利、經濟紅利惠及更廣大臺灣同胞,讓和平發展深入民心,吸引更多同胞參與到兩岸關係發展的大潮中來,贏得更多民意支援。

  4、尋找突破點。力爭兩岸文化交流合作有所突破,儘早開啟兩岸政治對話。兩岸雙方應共同努力,就國家尚未統一前的兩岸政治關係作出合情合理安排。兩岸可透過民間渠道進行兩岸智庫對話,舉辦兩岸和平發展論壇、兩岸智庫峰會,兩岸民間機構可共同開展兩岸和平協議、兩岸軍事互信機制研究,發表共同倡議,出版民間版的兩岸和平協議、兩岸軍事安全互信機制。兩岸相關機構可分別與國際社會就兩岸政治議題進行交流,化解外界疑慮,減少國際阻力。(倪永傑 上海臺灣研究所常務副所長)

編輯:郜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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