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8月1日起受理居民赴臺個人遊簽注申請

時間:2013-06-26 08:45   來源:中國新聞網

  25日,吉林省公安廳發佈消息稱,8月1日起長春市正式受理長春居民赴臺個人遊簽注申請。屆時,辦理相關手續後,居民可從對外開放口岸出境赴臺,進行為期15天的自助旅行。

  6月16日,第五屆海峽論壇大會宣佈,經兩岸協商,開放長春等13個城市為第三批大陸居民赴臺個人遊試點城市。8月28日,長春將正式啟動居民赴臺個人遊。

  吉林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政委段于建介紹,長春市戶籍居民憑本人戶口薄、身份證即可在長春市及所在轄縣(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和6個月一次出入境有效個人遊簽注。

  辦完通行證及有效個人遊簽注後,居民便可委託具有赴臺旅遊資質的旅行社向臺灣相關機構申請、代辦入臺許可,6個月內可自行選擇時間從對外開放口岸出境赴臺進行為期15天的自助旅遊。

  吉林省旅遊局監督管理處處長田雲鵬介紹,吉林省有辦理入臺相關許可資質的旅行社有2家,分別是吉林省環球國際旅行社和吉林省青年商務旅行社。

  “旅行社還可以為赴臺遊客辦理往返機票以及臺灣酒店入住,遊客可自願選擇。”田雲鵬介紹,旅行社還有義務向遊客介紹赴臺旅遊行為規範,以及自身安全注意事項。

  “以前赴臺灣團隊旅遊必須隨旅行團進出臺灣,還需要按照指定路線旅遊。”段于建説,赴臺個人遊對於遊客將有更大的選擇性和自由性,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臺灣的風土民情。(陳博宜)

編輯:郜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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