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放鬆基金公司固有資金投資限制

2013-08-12 10:38     來源:人民日報     編輯:林天泉

  中國證監會近日公佈《基金管理公司固有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規定》。根據該規定,基金管理公司固有資金可以進行金融資産投資以及進行與經營資産管理業務相關的股權投資,其中持有現金、銀行存款、國債、基金等高流動性資産的比例不得低於50%。固有資金進行金融資産投資的,不得投資于上市交易的股票、期貨及其他衍生品。

  新規定鼓勵基金管理公司運用固有資金按照規定購買本公司管理的公開募集的證券投資基金、特定客戶資産管理計劃或者其子公司管理的投資組合,建立與基金份額持有人、其他客戶的利益綁定機制,與基金份額持有人、其他客戶共擔風險、共用收益。(記者許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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