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日前制定出臺了《人身保險電話銷售業務管理辦法》,對該項業務予以整治規範。《辦法》加強了對電話銷售主體的資質管理和銷售環節的細節管理,以解決銷售誤導、電話擾民、落地服務不到位等問題。《辦法》進一步明確了監管責任主體:呼出地保監局負責電話銷售中心批設及委託代理項目備案等事項,呼入地保監局負責對轄內電話銷售業務進行檢查,並對違規行為進行處罰。為確保人身保險電話銷售業務平穩過渡,保監會表示將給予已經開展電話銷售業務的人身保險公司6個月的改建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