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監會近日發佈《保險資金投資債券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規範投資債券行為。
《辦法》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一是增加投資品種。增加了混合債券和可轉換債券,可投資品種基本覆蓋了現有市場公開發行的品種;二是調整投資比例。提高了無擔保債券投資上限,保留了單品種比例限制,強化了交易對手、關聯企業和分散化要求;三是適度放寬發行限制。結合市場需要,在原有公開招標方式的基礎上,增加了符合規定的簿記建檔方式,放鬆了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的投資限制;四是加強風險管控。明確了發行人資質,統一信用評級,規範擔保方式,強調內部評級的約束力,建立了偏離度評估制度,增強了償付能力預警機制。
《辦法》借鑒國際慣例和最新發展趨勢,對債券品種進行了重新分類,按照發行主體,將債券品種分為政府債券、準政府債券和公司債券三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