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36條細則收官 民間資本期待仍多

2012-07-10 11:01     來源:中國經濟網     編輯:范樂

  保育鈞指出,實施細則沒有給予具體性意見,反而會給地方政府以更大操作空間

  隨著各部委落實“新36條”的細則相繼出臺,民間資本進一步進入各個行業的道路已經鋪平。繼上周國家旅遊局出臺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投資旅遊業的實施意見之後,國家發改委有關人士日前表示,“新36條”實施細則基本收官,但其可操作性以及未來打破民資準入限制的實質進展成為民營資本以及相關專家學者關注的焦點。

  有關專家表示,壟斷格局不破,是廣大民間資本遲遲不進入實體經濟的關鍵因素。分析人士指出,“新36條”細則頒布之前面臨的問題是,政策缺乏細則、準入門檻過高、體質改革不到位、執行中有苛刻障礙。現在實施細則基本出臺完畢,應該儘快解決公平準入問題、可操作細則要陸續完善、降門檻的過程要儘量縮短,同時深化各領域改革,清理“附加條件”,讓在各個領域中各種所有制投資能夠公平享受各種待遇。

  西安交通大學經濟與金融學教授馮濤認為,必須把現有的各項鼓勵民間資本的政策具體化、細化,要細化到部門,細化到可執行環節,政策可操作可落實這一點非常重要。

  針對一部分聲音指出“新36條”實施細則可操作性不足,中國民營經濟研究會會長保育鈞認為,民資與其期待缺位的“可操作性細則”,不如更多地把希望放在地方政府的具體操作細則上。“新36條”實施細則沒有給予具體性意見,反倒給地方政府以更大的操作空間,這要看各地政府能否有戰略眼光。

  專家表示,許多人期待“新36條”細則一齣臺便可以解決不同領域涉及民間投資的所有問題,這個期待未免過高。事實上,“新36條”實施細則重點解決的是民間投資如何得到公平準入的問題,如何讓民間投資在各個領域的準入環節能夠得到公平待遇。

  雖然業界有不同聲音,但是各方都期待有更多的民資執行細節。一些民企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稱,在經濟下行的大背景下,這些細則的出臺非常及時,對於政府來説,重要的是營造公平的競爭環境,而作為民企必須儘快提升自己的實力,這樣才能在政府引進門後繼續生存下去。他表示,儘管各部委出臺的細則仍有待進一步細化和完善,但民營企業的發展環境的確更為寬鬆,尤其值得關注的是金融行業對民資開放,民資進入銀行業,不但拓寬了民資的投資渠道,也拓寬了民營企業的融資渠道。

  溫州中小企業協會會長周德文表示,要真正吸引民間投資,政策應持之以恒,不能朝令夕改,他建議相關部門應該制定出更細的有關民資投資配套制度以及優惠扶持政策、搭建一些投資平臺,如類似于投融資洽談會等資訊平臺,並應推出一些好項目,讓民間資本能夠得到合理的投資回報,逐漸吸引民資進入進入更多的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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