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駁回”神力財産保險籌建申請

2011-08-01 14:32     來源:人民網     編輯:王思羽

  保監發佈網站近日發佈《關於不予許可神力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籌建的批復》,宣佈不予許可神力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籌建。

  神奇財産保險有限股份公司由耀華電器集團有限公司、法派集團有限公司、伯特利閥門集團有限公司、強強集團有限公司、神力集團有限公司、武漢市普濟投資諮詢有限責任公司、浙江分時投資有限公司聯合發起籌建。

  保監會公告指出,不予許可籌建的原因是伯特利閥門集團有限公司等發起人不符合《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關於保險公司股東資格的有關規定。而擬任公司總經理的劉玥杉不符合《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關於保險公司總經理任職資格的有關規定。

  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院長郝演蘇教授就此事在微博中提出:“這是保監會第一次公開發佈不許可保險公司籌建的資訊,這個資訊對於那些以獲得保險牌照待價而沽或成為股東第二融資渠道為目的的投資者應當是一個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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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境內企業法人向保險公司投資入股,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財務狀況良好穩定,且有盈利;(二)具有良好的誠信記錄和納稅記錄;(三)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四)投資人為金融機構的,應當符合相應金融監管機構的審慎監管指標要求;(五)法律、行政法規及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第十一條規定, 保險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總經理助理應當具有下列條件:

  (一)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者學士以上學位;

  (二)從事金融工作8年以上或者經濟工作10年以上。

  保險公司總經理除具有前款規定條件外,還應當具有下列任職經歷之一:

  (一)擔任保險公司分公司總經理以上職務高級管理人員5年以上;

  (二)擔任保險公司部門負責人5年以上;

  (三)擔任金融監管機構相當管理職務5年以上;

  (四)其他足以證明其具有擬任職務所需知識、能力、經驗的職業資歷。 (記者 朱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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