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消費者應理性配置個人資産

2013-07-08 14:18     來源:證券時報     編輯:林天泉

  在經歷了十餘年兩位數的高速發展後,2011年下半年開始,突然“遭遇”個位數增長、零增長甚至負增長的我國壽險業大呼“冬天來了”。

  一位業內保險專家稱,從廣義上講即便是具有純保障功能的保險産品,例如意外險,也可以被視為一種理財工具,因為它可以幫助保險消費者用很少的資金投入,獲得高出數十倍、數百倍、甚至更高的風險保障。

  因此,保險消費者在購買保險時應結合自身需求及資金狀況理性選擇,並長期持有。

  理性規劃缺失

  根據瑞士再保險公司sigma研究報告,2001-2010年的十年間,我國壽險保費收入年均增長28%,遠高於世界其他地區及新興市場。

  我國保險業總資産也迅速從2001年初的3.37萬億元,膨脹到2011年底的超過6萬億元。而累積最後一個1萬億元,僅僅用了一年時間,還是在受到銀保新政的巨大衝擊之下。

  正是因為經歷了十餘年的高速發展,2012年的“急剎車”讓我國壽險業有些慌了手腳,保險消費者也紛紛“用腳投票”,減少了保險消費的預算,甚至跟風退保。

  其中以分紅型險種承壓最甚。多家壽險公司人士擔心,投資環境的惡化,導致保險公司的投資收益不佳,引發保險消費者對分紅等投資型險種的“不滿”,會降低其轉保的意願,存續客戶或萌發退保的念頭。

  然而以上種種,“都是我國保險市場不成熟、不理性的表現”,一位保險專家稱。

  購買保險産品,理性的消費者應首要考慮如何使自己擁有抵禦風險的能力,資産價值得到長期、穩定的增長,而不是片面追求短期收益,進而對短期收益的漲跌波動産生恐慌。

  事實上,目前我國壽險公司80%以上的投資資産均配置在風險較低的、固定收益類品種,如銀行協議存款、國債、金融債、企業債、次級債等。因此,與其他金融産品相比,保險産品對於抵禦投資市場的大幅波動是較為見長的。

  保障與投資相結合

  我國消費者在投資時注重“保底”的理念,不希望折本,在此基礎上才是對收益的追求。當前壽險市場上保險産品以分紅險為主體契合了這一需求。從原理上講,分紅險的利益由兩部分組成,保證部分和分紅部分,其中保證部分又分為保險保障和保證收益。保險保障一般是指在發生死亡、意外事故等保險責任時,保險公司賠付給保戶的保險金額;保證收益是指在保險期間內按照保險合同所列明的各項生存給付金額。而分紅部分即指保單紅利,客戶可通過分紅,分享保險業務運營管理所産生的高於保證部分盈餘。

  以中國人壽為例,被保險人孫某,47歲,某公司設計師。2008至2012年間,客戶家屬及本人先後為其投保中國人壽國壽鴻豐兩全保險、康寧終身保險各一份,安心卡兩份,基本保費21.34萬元,基本保額45.24萬元。

  2012年4月,被保險人駕駛轎車在高速公路發生交通事故當場死亡,獲悉相關情況後,中國人壽向受益人快速支付了賠款107.72萬元。

  雖然是個不幸的案例,但從中我們可以解讀出許多。

  首先,保險雖然作為一種廣義的理財工具,它既具有強制儲蓄的功能,也可以分享到保險公司的投資收益,進而抵禦通貨膨脹的風險,還能提供疾病、意外、年老等風險的保障,這是其他任何一款金融工具不能比擬的。

  其次,消費者在購買分紅險的同時,應附加健康、醫療、意外等保障,這些保障是否全面,保額是否充足,應該作為消費者首要關注的因素。只有做到保障與投資相結合,才能達到對風險的有效規避,進而實現投資收益的最大化。

  市場復蘇有望

  瑞再日前發佈報告稱,雖然2012年全球壽險保費增長接近於零,但預計2013年將會有所好轉。尤其是亞洲新興市場將取得較為強勁的保費增長,原因是印度和中國市場已經基本適應2010/2011年通過的新法規。

  不僅如此,保監會繼去年7月發佈有關債券、委託投資、股權和不動産、資産配置等四項投資新政後,又在10月陸續發佈了涉及境外投資、基礎設施債權投資計劃投資、保險資金參與股指期貨交易及金融衍生産品交易等諸多管理規定,為保險資金投資層層鬆綁。

  中國人壽一位投資人士表示,以往保險公司可投資資産範圍較小,超額投資收益依賴於A股市場。新規的推出,放寬了境外投資的範圍,境內增加了理財産品、信託計劃等投資品種,有利於減少公司對國內股票市場的依賴。

  此外,投資新政允許保險資金投資利率衍生品和股指期貨等品種,在系統性風險出現明顯變化時,保險公司可以利用這些工具,進行對衝管理,這對保險公司多樣化投資策略和有效控制組合風險,均具有顯著的意義。

  除了政策紅利,2013年“龍蛇交接”之際,市場不斷釋放積極信號,股市也走出了一段不小的行情,這份早春的禮物給了保險公司更大的信心。

  無論從保險資金運作還是保險業務上講,我們對2013年都充滿信心,一家中型壽險公司的高管表示,“希望保險消費者也同樣對保險公司充滿信心,理性面對分紅水準可能出現的階段性下降,更加重視保險産品的長期價值,及風險保障功能”。

  在筆者採訪過程中,持有如上想法的公司不在少數。中國人壽一位業管負責人就表示,履行滿期金給付責任後,客戶利益可以從滿期金中得到體現,這與股票、基金等其他金融産品是不同的,且産品分紅水準的高低都是相對的,要對此予以正確認識。

  即便如此,該公司還是做好了積極應對可能到來的滿期給付高峰期的各項準備工作。

  以櫃面為例,中國人壽設置了專門的滿期給付窗口,或獨立專區辦理滿期給付,併合理調配人力,引導客戶快速辦理。95519電話服務方面,設置滿期業務諮詢專席負責解答相關問題。簡化滿期給付手續,放寬滿期業務委託代辦和合同原件收回的限制條件,努力實現銀行批量轉賬,方便客戶辦理。

延伸閱讀

訂閱新聞】 

更多專家專欄

更多金融動態

更多金融詞典

    更多投資理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