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術語如天書 如何買保險才能最保險

2012-05-08 10:35     來源:大河網     編輯:范樂

  如果你買過保險,一定會對那如同“天書”的合同記憶猶新;有時候反悔了吧,被告知退保的話會損失現金價值……

  伴隨著“315”,關於保險消費誤導引發的各類投訴再度引發人們關注。坦白説,選擇一份保險是為了將未來的風險予以轉化,但是購買保險之後,讓投保者感到的種種困惑難道真的沒法化解嗎?

  對此,記者諮詢保險業內人士,支招的同時對常見的保險術語及投保注意事項做個解讀。

  有保險公司理賠專家表示,我們常看到一些客戶在收到保險公司的“拒賠通知”時才大呼“我不知道這個病不在承保範圍內”、“我不知道這個屬於免賠額”。

  其實避免這種理賠預期落差的一個重要途徑,即在投保時仔細閱讀條款。其實,為了幫助投保人更好地認識和購買人身保險産品,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中國保監會特別要求,投保人在填寫投保單之前認真閱讀人身保險投保提示書,並逐步推進保險合同的通俗易懂化進程。

  “一定程度上,保險合同有關權利描述、糾紛的處理和管轄權、不可抗力條款及其他定義的解釋等,與法律文件相類似。”平安人壽河南分公司資深業務經理于朝紅的建議是,市民在購買前應詳細閱讀投保單、投保提示書、保險條款等有關內容,“假如自己實在不清楚的,可要求銷售人員逐條解釋”。

  除銀行存款無風險外,其他理財産品都有一定風險,這是所有投資者首先要有的意識。消費者在購買前應注意分清保險與其他金融産品的區別,充分考慮是否有足夠、穩定的財力在約定的繳費期內支付保險費。決定購買保險産品時,應如實填寫個人資訊、抄錄有關內容,並在確定自己充分理解保險産品有關內容後親自簽名。

  記者了解到,保險産品有一些共通條款,其中都會出現現金價值、交費寬限期條款、復效期、索賠期限等條款。但記者發現,不少投保的市民對這些專業術語並不了解。鄭州市民徐女士説到這個話題,就有很多感慨:“買份保險圖的是保障,但要讀懂一份保險合同卻不容易。”她的話道出了許多消費者的普遍感受。

  據太平洋人壽河南分公司個險部總經理吳希貴介紹,如“交費寬限期”就是考慮到投保人可能因為手頭資金週轉不便等種種原因未能按期交保費,保險公司一般都會設定一個延交保費的寬限期,大多為60天;“保單復效期”指投保人因為種種原因,例如忘記交納保費、不願再交保費等,使保險合同中止。在中止保險合同後又反悔了,希望恢復原有的保單,一般情況下,在保險合同中止2年內,投保人可以申請恢復,與保險公司達成復效協議,但要補交失效期內的保費和利息;“事故報案期”是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在發生保險事故後(一般應該在10天內)通知保險公司,這樣保險公司可以在第一時間了解情況,判斷並做出賠付;“現金價值”又稱“解約退還金”或“退保價值”,是指帶有儲蓄性質的人身保險單所具有的價值。換而言之,“現金價值”是指不同時期保險單本身值多少錢。

  存款變保險後,不少“後悔”的客戶往往會選擇退保一條路,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也只能自己承擔。“由於保險條款複雜、涉及知識面較廣,同時,為了防止保險代理人誤導客戶,保險公司設定了‘猶豫期’規定。”某保險公司客服人員表示,投保人只要讀懂並充分利用保險合同賦予的權利、義務,就能將這種損失降到最低。

  記者諮詢多家保險公司了解到,一般長期人身保險産品都設有猶豫期,目前大部分保險可以在10天的猶豫期和冷靜期中全額退款。在猶豫期內,投保人可以仔細考慮所購買的産品是否合適,如果所投保的産品與需求不符,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即退保),保險公司會在扣除不超過10元的工本費後退還已交保險費。

  河南省保險行業協會提醒消費者,在購買保險前應對保險基礎知識、保險法律法規有所了解,如有疑問不妨直接撥打保險公司全國統一客服熱線進行諮詢。

延伸閱讀

訂閱新聞】 

更多專家專欄

更多金融動態

更多金融詞典

    更多投資理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