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先生今年年初出國,期間用工商銀行和中國銀行的信用卡消費,頗為方便。可回國後為給信用卡還款,丁先生花了3天時間,無數次奔波于ATM機和銀行櫃檯之間,打了數不清的銀行客服電話,起碼聽了1個小時的等候音樂,為此傷透了腦筋。
當丁先生把自己的經歷告訴身邊的朋友、同事時,發現很多人在用信用卡兌匯還款時都經歷過這樣那樣的“不爽”和“不便”。辦卡使用時的便利與還款時的費盡週折讓人難以接受。銀行為客戶提供境外消費便利,收取費用其實本無可厚非,但目前銀行的做法頗有巧設名目之嫌,讓消費者付費心不甘情不願。且銀行應該盡到廣而告之的義務,以節約消費者的時間和精力。
讓欠款留著生利?
上海的丁先生2月份在國外,刷工行信用卡用美元消費。3月他回到國內,自然刷人民幣消費。
丁先生是個行事仔細、信用記錄良好的持卡人。3月底他記得美元的欠款到期日將近,就按照慣例在信用卡上存入了足額人民幣,然後打電話兌匯還款。但沒想到,前一天存入的人民幣,第二天打電話購匯時,工行客服人員竟説金額不足,因為存入的人民幣已先沖銷了丁先生3月在國內的人民幣欠款。丁先生必須再存入足夠的錢才能兌匯,否則美元欠款馬上到期就會支付利息。而且利息要從丁先生2月消費的時候算起。一個月的美元迴圈息,那可是一筆不小的數目。
銀行對信用卡欠款的罰息是相當高的,信用卡欠款少還1分錢也要按全額罰息。有媒體報道,今年2月,青島的陳女士使用某銀行信用卡消費了5368.2元,還款是讓朋友代還的,結果他把2角錢給忽略了。陳女士3月收到銀行對帳單顯示,上期欠款利息加滯納金一共有90多元。陳女士給該銀行信用卡部打電話諮詢,工作人員告訴她,因為未能足額還款,所以利息與滯納金要按照5368.2元的全額計算。
讓丁先生最想不明白的是,人民幣欠款明明到4月底才到期,為什麼工行要把後到期的人民幣欠款還掉了,而讓馬上到期的美元繼續留著?退一步説,即使是自動操作,銀行能否也應該先打個電話或發個短信告知一下呢?
啥時到賬銀行説了算
丁先生到中行還款,遭遇更惱人。
信用卡帳單到期還款日的這一天,丁先生存了錢之後用電話進行兌匯,卻被中行客服人員告知,錢已存進來但還沒到賬,要第二天才能兌匯。丁先生又不明白了,為什麼錢已經存入中行ATM機,也可以看到記錄,卻説沒有到賬?銀行客服人員答曰:“這是規定。”
沒辦法,丁先生第二天再打電話。中行客服人員説錢是到賬了,卻又先還掉了幾天前在國內刷的、要4月底才到最後還款期的人民幣消費,問題與工行的如出一轍。錢又不夠了,必須再存。
無奈之下,丁先生只能第三天到中國銀行某營業部的櫃檯再存入1000元,櫃檯小姐説櫃檯存的錢會馬上到賬,讓丁先生電話統一購匯。電話打到中行服務熱線,對方卻説要2個小時才能到賬。2個小時之後再打過去,又説要10個小時後才能到賬。
忍無可忍的丁先生找到主管,主管卻説要第二天到賬。天啊,要知道,第二天又要計利息了,而且是從丁先生1個月前的美元消費的全額算利息。
丁先生想不明白,難道ATM機和營業廳櫃檯都不屬於中國銀行?錢從櫃檯存進賬戶都要這麼長的到賬時間?而且每個電話接線員、櫃檯工作人員講的到賬時間都不一樣,中行難道就沒有統一的標準?更沒有一個工行人員告知有可能發生的“錢不夠”或者説“存錢也有到賬時間”等不利資訊。
收費沒商量
惱火之餘,丁先生還是耐著性子上網查了查工商銀行和中國銀行的信用卡使用説明,生怕問題出在自己身上,錯怪了銀行。但他發現,對於自己碰到的這些情況銀行的網站都沒有任何提示或説明。
再細想,丁先生恍然大悟:銀行這些不太符合邏輯、讓人難以理解、也沒有廣而告之的做法,能起到的唯一作用就是在消費者不明不白的時候,給銀行帶來更多的利息收入。
記者查閱了銀監會2011年1月13日公佈並開始實施的《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其中關於信用卡還款的有第五十七條,但僅針對預期還款的順序。其中規定,發卡銀行收到持卡人還款時,按照以下順序對其信用卡賬戶的各項欠款進行衝還:逾期1-90天(含)的,按照先應收利息或各項費用、後本金的順序進行衝還;逾期91天以上的,按照先本金、後應收利息或各項費用的順序進行衝還。
對於正常類還款應當按怎樣的規定,看來還真是各家銀行自己説了算。
在“百度知道”裏,有網友這樣解答:“一般來説,多數銀行的還款順序都是這樣設定的:1、信用卡還款時,先衝抵已出帳單,再衝抵未出帳單;2、而對於未出帳單,又是按以下順序還款:按年費、利息、取現手續費、取現本金、刷卡消費金額等依次還款。”
記者致電上海銀監局諮詢有關信用卡收費、還款的問題,相關人士也表示,未對銀行有硬性規定。消費者如果遇到類似的問題,可以向上海銀監局等監管部門投訴。
據介紹,上海銀監局今年一季度受理的上海市銀行業金融機構各類客戶投訴中,以反映金融消費者與金融機構服務糾紛類投訴為主,佔比95.2%。其中對信用卡的投訴佔比達31.10%,位列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