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泛鑫保險美女老總攜鉅款跑路 已立案

2013-08-16 10:35     來源:廣州日報     編輯:林天泉

  傳上海泛鑫保險代理公司美女老總攜鉅款跑路 折射保險仲介亂象

  保險仲介代理公司美女老總攜款跑路令業界震驚。業內人士感嘆,事件無疑折射出保險仲介亂象的一個縮影。昨日傳來最新消息,上海保監局有關負責人回應,近期在檢查中發現上海泛鑫保險代理擅自銷售自製固定收益理財協議,目前上海市公安機關已立案偵查。

  (記者 周慧、李媛)昨日,一則保險仲介代理公司美女老總攜款跑路的消息在圈內傳播,震驚保險圈。消息顯示,傳跑路的美女老總是上海泛鑫保險代理有限公司總經理陳怡,因公司資金鏈斷裂,其攜款跑路加拿大,涉及金額近5億元。業內人士表示,泛鑫在業內以做高端客戶為主,公司代理人部分均有海外留學背景。據報道,某接近監管層的人士表示,保監會已經在關注此事,具體情況,將由保監會辦公廳對外發佈。

  昨日下午,上海保監局有關負責人回應,近期在檢查中發現上海泛鑫保險代理擅自銷售自製固定收益理財協議。目前上海市公安機關已立案偵查。

  “泛鑫我們聽説過,它的業務在上海量很大,在廣東基本沒有相關業務。”廣東某保險公司仲介高管向記者表示。資料顯示,泛鑫保代成立於2007年7月,公司自2010年起開始主營個人壽險代理業務。2011年度完成新單保費1.5億元,業務規模在上海保險仲介市場排名第一;2012年新單保費超4.8億,新單期繳佔比超90%。

  對泛鑫保險奇跡般的發家史,據媒體報道,泛鑫保險利用保險公司給予的高額佣金和渠道費用來迅速提升公司規模,並用這些代理所得以新客戶名義購買新保單,繼續套取保險公司返還的代理費用,達到短期內擴容保費規模的目的,並且以此為由要求保險公司給予更多的佣金和渠道費用,如此迴圈操作,直到資金鏈斷裂。

  保險仲介公司賺錢的模式主要是靠保險公司給的渠道費用,公司將費用的一部分以佣金的形式給到公司行銷員,剩下的部分則成為仲介公司的利潤。“現在不少保險公司為了擴充渠道,打開局面,給到仲介公司的費用比例甚至超過100%,即假設仲介幫其賣出一張年繳費1萬元的保單,20年繳費期,保險公司則直接將1萬元作為渠道費用給到仲介公司,仲介公司再從中分一部分給到行銷員。”

  有消息稱,泛鑫保險從保險公司拿的佣金最高可達100%~150%。

  行業揭秘

  保險仲介一番“倒賣” 50萬變65萬

  “不排除泛鑫是以銷售自製固定收益理財協議模式斂財,老闆在獲得高額現金後跑路,但也有可能仲介公司從保險公司和行銷員之間存在套利嫌疑。”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保險仲介圈有正規的做法,但也有一群違規操作的人,“假設涉及金額達5個億,這不是一兩個月就能完成的事情,當中必然存在問題。”上述人士表示,一般而言,保險公司和仲介代理會每個月的15日~20日之間完成當月的結算,將當月費用給到仲介公司,仲介公司再分發給行銷員。“但也存在這樣一種情況,因為保險公司給仲介渠道的費用高,仲介公司開給行銷員的佣金比例也比普通保險公司的代理人佣金要高出30%甚至一倍,例如銷售一款20年期繳的分紅險,普通險企代理人可拿到20%~30%的佣金,而代理公司行銷員可拿到60%甚至70%,但很多仲介在跟行銷員簽署合同時會約定,簽單後先將30%的部分給到行銷員,等行銷員在公司待滿一年,或等客戶把第二年的續期費用交了之後再將剩下的佣金給行銷員,這樣仲介公司能夠很快的聚積到一大筆資金。”

  “當一些保險公司當季急需推動某款産品銷售時,會花大資金來砸錢做推動,這個時候仲介公司向其的‘要價’去到150%也不足為奇。”內部人士向記者表示,利用仲介機構套現讓很多不法分子有利可圖且有機可乘,在保險仲介圈中,大家都不“單純”。

  “保險公司不單純,因為保險公司為快速提高業務量,企圖利用砸錢來推動産品的銷售,其中必然出現銷售誤導行為;仲介公司不單純,他們急功近利,企圖利用高額返傭來刺激行銷員的短期銷售;代理人客戶本身也不單純,有些代理人誤導客戶賺取佣金,很多手持幾十萬大額資金的人,可以轉換身份從仲介公司迅速套現,例如某手持50萬元的客戶,利用仲介購買了某款高現金價值的年交50萬元的保險産品,由於年交50萬元的保費佣金收入可達到近30萬元,所以有客戶則乾脆自己轉做仲介代理人,在拿到30萬元佣金後,迅速退保,保險現金價值可能達到35萬元,簡單的‘倒賣’之後,50萬元就搖身一變為65萬元。”

  業內説法

  保險公司或為此埋單

  業內人士稱,如果陳怡攜款跑路屬實,那麼巨大的資金窟窿最終或由保險公司埋單。泛鑫保代官網顯示,公司共有六家合作保險公司,分別是光大永明人壽、陽光保險、幸福人壽、崑崙健康、泰康人壽、海康人壽。陽光人壽總部向本報記者表示,與泛鑫的合作在今年初已經停止,以往合作的保費量不高。針對從仲介渠道購買的陽光人壽保險的消費者,陽光人壽會遵守保險合同約定,履行職責。幸福人壽總部也回應表示,凡通過公司代理人或正規保險仲介機構投保的合法保單將保證按照合同條款承擔相應責任。海康人壽人士表示,已向保監會上報此次事件的相關材料,並表示對公司業務影響不大,消費者後續的保單服務不會受影響。 (文/記者周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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