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設保險公司不可申請農業保險、投資性保險等,這是近期正式實施的《保險公司業務範圍分級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的。記者了解到,保監會近日下發了《關於印發<保險公司業務範圍分級管理辦法>的通知》,對保險公司業務範圍進行了審批和調整。
記者馮云云據了解,《保險公司業務範圍分級管理辦法》已于2013年5月2日正式實施,管理辦法針對中外資財産險公司、人身險公司以及專業型保險公司而發。
記者了解到,新實施的管理辦法,根據保險業務特性,將保險公司業務範圍分為基礎類業務和擴展類業務兩級,其中財産保險公司基礎類業務包括機動車輛保險、企業/家庭財産保險及工程保險、責任保險、船舶/貨運保險、短期健康/意外傷害保險,擴展類業務包括農業保險、特殊風險保險、信用保證保險、投資型保險。人身保險公司基礎類業務包括普通型保險、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分紅型保險、萬能型保險,擴展類業務包括投資連結型保險和變額年金保險。記者從保監會公佈的《保險公司業務範圍分級管理辦法》了解到,辦法分別確定了各項業務所對應的準入資質,對於基礎類業務,主要規定了註冊資本要求,其中新設保險公司,只能申請基礎類業務。
新設財産保險公司申請基礎類業務時,若以人民幣2億元註冊資本設立的,只能申請一項基礎類業務,每增加一項基礎類業務,則需增加至少2億元的註冊資本。新的管理辦法對人身險公司申請基礎類業務的要求則更為嚴格,新設人身保險公司申請基礎類業務時,若是以人民幣兩億元的最低註冊資本設立的,只能申請普通型保險(包括人壽保險和年金保險)、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中的一項,而且要增加這三項中的一項,應當增加至少2億元的註冊資本,如果已經申請了前三項,又要申請分紅型保險或者萬能型保險其中之一的話,註冊資本則要不低於10億元,申請全部五項基礎類業務,人身險公司的註冊資本則要不低於15億元人民幣,而且想申請經營分紅險和萬能險,必須同時申請普通型保險、健康保險、意外傷害險。
對於擴展類業務,新規設置了財務、風險管理能力、合規經營等三類條件指標,其中,財務指標包括最近三年年末平均凈資産、償付能力充足率等;風險管理能力指標包括公司治理、內控制度、專業人員、服務能力、資訊系統等;合規經營指標包括經營年限、重大違法違規記錄等。此外,辦法還規定,新設保險公司在獲得基礎類前三項業務經營資質後,方可申請增加擴展類業務,且每次只能申請一項,兩次申請的間隔不少於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