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部分理財産品不規範 存宣傳不當等問題

2012-12-12 09:53     來源:新京報     編輯:范樂

  昨日,中國銀行業協會理財業務專業委員會成立。在成立大會暨中國銀行業理財峰會論壇上,銀監會紀委書記杜金富表示,截至今年三季度,我國銀行理財産品餘額已接近7萬億元,但仍存在理財産品運作方式不規範等三大問題。

  理財産品餘額高速增長

  目前,市場上的銀行理財産品分為保本和非保本兩種。保本理財主要投資貨幣市場,納入銀行表內統計,計提相應撥備;非保本理財則放在表外。

  杜金富昨日表示,自2005年以來,我國銀行理財産品得到了快速發展,年平均規模增長接近100%。截至2012年9月末,銀行理財産品餘額6.73萬億元,比2011年末4.59萬億元增長近47%。2012年前三季度,中國社會融資規模11.73萬億元,銀行理財産品佔同期社會融資規模比例的18%。

  杜金富稱,據統計,2011年,全國160家銀行為客戶實現投資收益達到1750億元,明顯高於同期儲蓄存款利率。與此同時,銀行理財産品通過募集資金投資債券、股票以及各類項目等直接融資工具,成為連接居民儲蓄資金和直接融資的橋梁,對改善我國社會融資結構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行業存在三大問題

  在肯定理財産品取得成績的同時,杜金富稱,部分銀行董事會和高管層對發展理財的認識不夠,沒有從銀行未來經營轉型、提升核心競爭力方面制定理財業務的戰略定位,統籌規劃未來發展;部分機構仍存在不規範的理財産品運作方式;個別銀行存在不當宣傳、資訊披露不充分、投訴處理不及時、內控管理不嚴等問題。

  事實上,理財業務今年被監管層視為與平臺貸款、房地産貸款、影子銀行並駕齊驅的四大重點風險源。

  銀監會去年曾下發《商業銀行理財産品銷售管理辦法》,該辦法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規定商業銀行銷售理財産品時需對理財産品實行分級管理,並不得變相高息攬儲。

  此前,中國銀行董事長肖鋼曾撰文稱目前銀行發行“資金池”運作的理財産品,由於期限錯配,要用“發新償舊”來滿足到期兌付,本質上是“龐氏騙局”。這篇文章在金融界引起極大關注。

  發佈銷售自律工作約定

  在昨天的論壇上,銀行業協會理財業務專業委員會還發佈了《關於加強銀行理財産品銷售自律工作的十條約定》, 其中要求銀行建立科學嚴密的風險管理和內控體系、全面充分揭示産品風險、加強理財産品銷售人員管理等。

  杜金富也表示,理財産品的銷售方要採取多種方式加強對銀行理財産品知識宣傳和對理財産品風險的提示,加強金融消費者保護,促進銀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據悉,截至目前,“一行三會”都設立了各自的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部門。但由於國內尚沒有專門針對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問題的法律出臺,這些部門能否起到保護消費者權益的作用仍有待檢驗。有分析認為,各部門分業監管而缺乏統一長效的協調機制,可能出現“踢皮球”的狀況,消費者利益無法得到切實保護。

  - 背景

  銀行理財産品屢遭投訴

  在既定的貨幣政策與利率管制下,理財業務打“擦邊球”的現象屢禁不止,由於缺乏獨立的第三方託管及投資者保護的相關制度,暴露出來的問題也層出不窮。

  近年來,銀行理財産品確實頻繁遭遇消費者投訴,甚至出現對簿公堂的尷尬局面。

  從2008年下半年開始,渣打理財巨虧的投訴就接連不斷。

  公開報道中,成都投資者朱小姐曾在2008年2月至4月累計投入500萬元人民幣購買渣打銀行兩款理財産品,7個月後虧損223萬元;上海投資者王女士曾因1000萬元本金在三個月內虧損300萬元,將渣打銀行告上法庭,這是國內首個對簿公堂的外資銀行理財産品案例。

  此外,今年銀行的黃金理財産品也頻現糾紛。

  幾個月前,平安銀行被爆因炒黃金理財虧損,遭到消費者投訴。據公開報道,青島市民王女士在原深圳發展銀行(平安銀行)存入180萬元辦理黃金理財産品、半年只剩下1萬元,一怒之下她將銀行告上法庭。目前案件正等待最終判決。

  - 業內説

  “産品無風險是投資者錯覺”

  在昨日的論壇上,建設銀行投資理財總監王貴亞表示,理財産品的銷售和購買過程中要尊重契約精神,對於某些高風險的産品,在銀行充分揭示風險的情況下,如果虧本投資者應該承擔責任。

  王貴亞表示, 現在投資者有一種錯覺,認為理財産品百分之百不應該出現風險,這是有問題的。銀行理財産品分為兩類,一類保本型,銀行承諾保本,如果到期還不了銀行承擔責任;而非保本型理財産品風險比較高,如果最後出了問題,在銀行充分告知風險的前提下,應該是投資者承擔責任,這就是“契約精神”。

  不過他同時也稱,銀行有責任在經濟比較困難的情況下,加大內部的風險管理,使得銀行業推出的理財産品信譽要更好一些,盡可能不要出現風險。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院長趙錫軍昨日表示,理財産品的發展可能是受利率市場化的一定影響,反之理財産品的進一步擴張和發展,也倒逼了利率市場化的推進。(沈瑋青)

  - 消費者説

  “買産品不能只聽經理介紹”

  昨日,一位投資者陳女士介紹,自己已經退休,此前將所有的養老金購買了不保本的理財産品,但如今産品出現問題,幾乎血本無歸。她稱,當時理財經理並沒有向她説明購買的是不保本理財産品,也只字未提“風險”,只強調有“雙重擔保”,一條龍服務很快就辦理完了。陳女士説,如果知道有“風險”,絕對不會拿退休金冒險。她建議大家在購買時一定要提前了解産品,不能只聽理財經理介紹,弄清楚收益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問清楚其中的風險。

  另一位購買理財産品一年多的盛先生表示,不保本的理財産品風險太大,不能輕易購買。盛先生説,即使收益是百分之二百,但是若不能保本,萬一最後雞飛蛋打就麻煩了。目前正規銀行多數理財産品都是保本保收益,不保本的並不多,因為如果一旦出現問題,銀行信譽會很受損害。現在很多理財産品糾紛,是因為用戶購買了非銀行人員推薦的不保本的理財産品,雖然收益誘人,但更應該有風險意識。

  - 相關

  上海銀監局排查理財産品

  據《第一財經日報》昨日報道,近期上海銀監局已要求轄內各家商業銀行進行指定理財産品排查,自查範圍主要包括代理股權投資産品銷售和私募股權産品銷售,銀行自查報告將在近期上報銀監局。

  該報道援引知情人士的話稱,繼華夏銀行理財産品事件之後,上海銀監局方面已經要求轄內各家銀行自查代理銷售股權投資産品和私募股權産品情況,包括由法定部門或總行批准發售的、分行批准發售的以及未經總分行批准而私售等幾大類。但基金、信託、保險及銀行自己開發的一些理財産品暫時不在此次自查範圍內。

  上述人士稱,這些産品是目前監管部門心裏最沒底的。業內人士分析認為,未來銀監會對影子銀行加強監管看起來勢在必行。

  本報記者昨日就北京地區銀行是否有類似排查詢問北京銀監局,但未獲答覆。(沈瑋青)

  銀行理財産品銷售自律工作約定 (節選)

  ●建立科學嚴密的理財産品銷售風險管理體系和內部風險控制制度,嚴格規範銷售行為,有效控制銷售風險

  ●實行分級管理,採取科學、合理的方法對理財産品進行自主風險評級,在銷售文件中明確提示産品適合銷售的客戶範圍

  ●科學合理地進行客戶分類,客觀真實地對客戶風險承受能力進行評估,確定客戶風險承受能力等級

  ●充分披露理財産品相關資訊,全面充分揭示産品風險。風險揭示語言要通俗易懂,要充分告知客戶權益並履行理財産品相關收費告知義務

  ●加強理財産品銷售人員管理。建立理財産品銷售人員資格管理制度,並加強理財産品銷售人員持續的專業培訓和職業操守教育

  ●建立內部監督管理機制,制定理財業務投資管理、風險控制、應急處理和客戶投訴處理等方面的管理細則、操作流程,確保理財業務的合規性和客戶投訴處理機制的有效執行

  ●通過多種渠道開展行之有效的投資者教育工作,向公眾普及理財知識和加強風險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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