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嚴禁銀行向農戶貸款人搭售金融産品

2012-10-22 15:46     來源:法制日報     編輯:王偉

  銀監會今天對外公佈了《農戶貸款管理辦法》。與以往銀監會出臺的小額信用貸款相關規範性文件不同,此次管理辦法較好適應了農村經濟發展新特點,在強化風險管控水準的同時,進一步強調農村農戶貸款流程的透明性。根據《辦法》規定,農村金融機構應當公開貸款條件、貸款流程、貸款利率與收費標準、辦結時限以及廉潔操守準則、監督方式等。同時農村金融機構開展農戶貸款業務應當維護借款人權益,嚴禁向借款人預收利息、收取賬戶管理費用、搭售金融産品等不規範經營行為。

  加強農戶貸款的便利性是此次管理辦法的另一亮點。根據《辦法》規定,針對不同的農戶貸款産品,可以採取差異化的管理流程。對於農戶小額信用(擔保)貸款可以簡化合併流程,按照“一次核定、隨用隨貸、餘額控制、週轉使用、動態調整”模式進行管理;對其他農戶貸款可以按照“逐筆申請、逐筆審批發放”的模式進行管理;對當地特色優勢農業産業貸款,可以適當採取批量授信、快速審批模式進行管理。

  近年來,隨著國家扶持“三農”政策的深入貫徹實施,銀行業信貸支農力度持續加大。作為涉農貸款重要組成部分,農戶貸款的規模也在逐年穩步增長。截至2012年6月末,金融機構農戶貸款餘額34840億元,比2007年末增長160%,佔涉農貸款的比例達21.4%。

  該《辦法》將於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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