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監會:保險業風險控制良好

2012-10-19 08:53     來源:中國保監會     編輯:王偉

  近日,保監會披露了2012年第二季度保險公司分類監管評價的總體情況。評價結果顯示,近年來保險業風險不斷化解,償付能力整體充足,風險控制良好。

  2008年底保監會建立保險公司分類監管制度以來,在全球金融市場持續動蕩和國內資本市場持續低迷的情況下,保險業風險狀況不斷改善,一些長期存在的行業風險得到逐步化解,保險監管在防範和化解風險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一是“風險較大”的C類公司和“風險嚴重”的D類公司數量呈下降趨勢。2008年第四季度保監會第一次開展分類監管評價時,C、D兩類公司分別為11家和5家,合計佔保險公司總數的16.5%;2009年和2010年C、D兩類公司基本維持在8家和7家左右,2011年C、D兩類公司數量分別降至7家和3家;今年二季度末,C、D兩類公司分別為9家和2家,合計佔保險公司總數的10.6%。隨著C、D類公司償付能力風險的化解,預計今年年內C、D類公司數量將大幅下降。二是償付能力不達標公司數量逐年減少。2008年末償付能力不達標公司為13家。2009年末至2011年末,不達標公司數量不斷下降,分別為8家、6家和5家。到今年第二季度末,不達標公司數量進一步降至2家。上述兩家公司已確定了償付能力改進計劃,目前正在實施中,近期償付能力將重新達標。三是公司治理、內控、合規、資金運用等其他方面的風險得到有效控制。近兩年,沒有因為公司治理、內控、合規方面存在較大風險而被評為C、D類的公司;在資金運用方面,除個別公司外,絕大多數公司的風險較小。

  保監會現行分類監管評價體系以風險為導向。對法人機構,主要評價其償付能力風險、資金運用風險、業務經營風險以及公司治理、內控與合規風險;對分支機構,主要評價其業務經營風險、合規風險和內控風險。通過全面評價風險狀況,按照風險從低到高,每個季度將保險公司分為A、B、C、D四類,並分別實施針對性的監管措施。

  近年來,通過分類監管制度,保監會不斷加強和改進監管,促進行業科學發展。一是分類監管制度較為全面、準確地反映了保險公司的風險狀況,提高了監管的預見性、科學性和執行力,提升了監管效率,形成了監管合力,有效識別和化解了各類風險隱患。二是強化了償付能力監管的約束力,對償付能力不達標的公司,根據其産生問題的原因,依法採取責令增資、停止新業務、停批分支機構等針對性監管措施;對預計償付能力可能不達標的公司,及時進行風險提示,促使公司積極改善償付能力。三是積極拓寬資本補充渠道,鼓勵公司創新資本工具,引導公司通過增資擴股、發行次級定期債務、次級可轉債等多種手段補充資本。2009年至今,行業共發行次級定期債務1702.72億元,有效緩解了行業快速發展與資本需求之間的矛盾,增強了行業資本實力。四是大力規範市場秩序,保險公司惡性競爭明顯減少,違法違規行為得到進一步的遏制。五是引導公司完善治理結構,加強內部管理,轉變發展方式,提高自身風險管控能力和盈利能力。六是各地保監局積極開展分類監管,根據保監會統一標準,定期對分支機構的業務經營風險、內控風險、合規風險進行綜合評價,採取監管措施,有效防範和化解了保險公司分支機構層面的各類風險。

  下一步,保監會將進一步改進分類監管標準和運作機制,將分類監管納入第二代償付能力監管體系“第二支柱”的建設規劃,實現保監會機關和保監局分類監管的上下聯動,發揮分類監管的風險綜合評價功能,更全面、更客觀、更科學地識別和監測保險公司風險狀況,提高行業防範和化解風險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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