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M機“吞吐”之間的銀行“變臉”

2012-09-10 13:49     來源:新京報     編輯:王偉

  丁先生還沒遇到過這麼“現實”的銀行服務。7日晚上,南京市民丁先生存款時被ATM機吞去一萬元,他當即聯繫銀行工作人員後,被告知要等兩個工作日才能處理。隨後,丁先生換電話致電客服,假稱機器多吐了三千元,5分鐘後客服便趕到了。(9月9日《揚子晚報》)

  有關儲戶與銀行權利、義務上的不對等,在現實中可以數出一籮筐:儲戶離櫃銀行概不負責,但櫃檯多給錢,儲戶卻要對銀行負責;儲戶存款中有假幣要被沒收,ATM機吐假幣銀行卻不用擔責……這種現狀,直接助推並演繹了極具戲劇衝突的“現實銀行”故事:ATM機吞錢,銀行稱要過兩天再説;隨即謊稱ATM多吐錢,客服5分鐘就趕來處理。

  這倒不是儲戶故意搞惡作劇,而是被淡定的銀行逼得跳了墻,不得已使出了殺手锏。銀行當然可以“對賬”為由,照章辦事,卻逃不開章程是否公平的詰問:同是ATM故障,一個可以“過兩天再説”,一個卻是“5分鐘就趕到”。這種極具衝突的對比,把以往銀行與儲戶權責不對等的所有元素,都集中在一個故事中放大表達,難怪“現實銀行”一齣,瞬間擊中公眾有關權利與公平的痛點。

  世界上沒有絕對的平等,但絕對的不平等在銀行服務業中如此頻繁地出現,卻也是舉世罕見。還是拿“現實銀行”來説,事後銀行辯稱“吞了客戶的錢,錢在機器裏還是安全的,但機器多吐錢,就會影響現金安全”。“現金安全”或許是不壞的理由,但很顯然,銀行保護的只是自身的現金安全。

  正如律師所説,在接到客戶報告後,銀行理應到場察看原因,是機器問題還是操作不當?讓客戶心裏有數,哪怕到場調看監控錄影,對關鍵時間段進行備份,對客戶也是一種安慰。這才是一種權責平等的應有態度。

  這種權責上的不對等,不僅體現在銀行日常章程中,更體現在諸如ATM故障處理等服務細節上。壟斷,直接導致了儲戶權利上的貧困;而監管不力,則又在進一步加劇銀行的傲慢。這大概正是為什麼丁先生面對“現實銀行”,只能“假稱”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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