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幾位曾在銀行網點購買過理財産品的投資者稱,在銀行網點購買理財産品需要進行客戶風險承受能力的測評等手續,還要簽署相關正規協議。但是,天津銀行這個理財産品沒有解釋資金投向等問題的説明書,也沒有正規購買協議,而只有一個《“航太第一研究院理財産品”交易憑證》能説明購買關係。
2月14日中午一時許,為投資者辦理相關手續的幾個年輕人在活動中心一樓大廳的沙發上休息。交流中他們明確表示,自己是被天津銀行雇傭來的臨時工,只是負責這次投資者購買理財産品過程中的填表、辦卡等事宜,至於産品本身的情況不了解。
2月14日下午:風聲吃緊
2月14日下午13時30分許,一位60歲左右的婦女疾步走進老年活動中心一樓大廳,她告訴正在排隊等候辦卡的一些人説:“聽説附近的工行和建行把天津銀行北京分行給告了,監管部門不讓天津銀行賣這個理財産品了。”這位婦女小聲念叨:聽説很多人都把自己的錢從其他銀行取出來,要買天津銀行的理財産品。
下午14時許,理財産品認購手續開始繼續辦理。理財週報記者發現,當天上午辦卡的幾位自稱被臨時雇用的幾位年輕人沒有回來,取而代之的是另外兩個人。一位自稱是天津銀行員工的女士稱,現在忙於辦卡,沒時間解釋理財産品的投向等問題。
大約10分鐘後,一位戴眼鏡的自稱姓徐的男士走到服務台前,抱起尚未發放的《“航太第一研究院理財産品”交易憑證》走出服務台。同時,他向人們宣佈,“交易憑證不能發了,也不辦卡了”。這位男士自稱不是天津銀行員工,是天津銀行找來幫忙的。
在眾多投資者的追問下,這位姓徐的人士稱,不能發了,有人把這事兒捅到銀監會去了。現在對我們壓力特別大。
“你們的産品不合法?”一位老年投資者問道。
“已經辦的沒問題,繼續辦。沒有辦的,就不給發交易憑證了。今天下午只發卡(注:2月12日辦理的手續),不再辦新的手續了。明天也不辦了。”徐告訴在場的投資人。
顯然,徐的表態激起了等候多時的投資人的不滿,他們將徐團團圍住,要求徐繼續發放“交易憑證”用於辦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