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轉向低資本耗費可持續增長

2013-01-24 14:26     來源:金融時報     編輯:范樂

  中國版巴塞爾協議Ⅲ的實施,終結了商業銀行貸款資産無限擴張的可能,從而使我國商業銀行以往那種主要依靠貸款擴張拉動資産和利潤增長的高資本耗費增長方式和發展模式難以為繼。

  隨著今年1月1日中國版巴塞爾協議Ⅲ正式實施,國內商業銀行必須加速轉變經營和發展方式,以迎接新的挑戰。

  業內專家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一致認為,資本成為商業銀行發展的硬約束,將對銀行貸款資産特別是高資本耗費的貸款資産擴張産生強有力的抑製作用。今後,商業銀行必須放棄主要依賴貸款擴張的增長路徑,走低資本耗費的可持續發展道路。

  然而,面對當前複雜而“險象環生”的外部經濟環境,以及隨著國內利率市場化改革深度推進帶來的重重壓力,商業銀行如何解決轉型中存在的癥結,真正實現低資本耗費下的可持續增長,值得思考。

  中國版巴塞爾協議Ⅲ落地 多重影響顯現

  儘管中國版巴塞爾協議Ⅲ的實施兼顧了我國國情,並體現了一定的靈活性和差異性,但實際上,與巴塞爾協議Ⅲ標準和發達經濟體相比,我國的實施標準相對更高、要求更嚴,由此對我國銀行業産生的影響也更加引人關注。

  比較來看,按照我國監管新規,普通股核心資本充足率標準比巴塞爾協議Ⅲ要求高0.5個百分點;杠桿率監管標準也比巴塞爾協議Ⅲ3%的最低標準高1個百分點。我國還創新性地制定了撥備監管標準,對商業銀行貸款撥備率實施動態管理,原則上不低於2.5%,並明確對非系統重要性銀行作差異化安排。同時,撥備覆蓋率監管標準為150%。

  除上述監管指標外,我國還有存貸比、流動性缺口率、不良貸款率等監管指標考核以及基於宏觀審慎管理的差別存款準備金率動態調整政策等。

  業內專家分析,監管新規對貸款的影響主要是通過資本約束機制産生的,同時,準備金管理、流動性比例、杠桿率提高等都會對銀行貸款投放産生不同的影響。根據去年巴塞爾監管委員會的一項研究,資本充足率每提高1%,銀行貸款利率與短期市場利率的利差將提高13個基點。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長巴曙松認為,隨著流動性監管標準的引入,將使得銀行業增加長期負債的比重,進而需要支付更多的期限風險溢價。

  國內權威部門針對監管新規的研究結果顯示,資本充足率水準提高無論是短期還是長期都對貸款産生影響。當資本充足率提高1%,銀行貸款平均下降0.94%。當銀行的資本低於最低標準充足率,其投放貸款會受到資本約束,而高於資本充足率標準的銀行,對其投放貸款影響不大,因此其貸款波動程度也較小。

  此外,各家商業銀行的貸款對利率的反應也有差異。一般而言,當央行提高利率時,資本較充足銀行的貸款可能受到的影響較小,而那些資本充足率較低銀行的貸款下降幅度就會很大。

  由於銀行經營成本的提高和資本規模的收縮最終會影響到實體經濟,據測算,貸款總量下降1%,將導致GDP總量下降約0.59%,由此可大體推算出,資本充足率上升1個百分點,將導致GDP總量下降0.56%,這意味著,短期內,高資本要求和杠桿率的限制將會對宏觀經濟産生較大影響,從而使銀行的經營環境進一步面臨惡化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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