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叫停化解歐債危機兩大舉措

2012-07-23 09:10     來源:經濟日報     編輯:范樂

  在德國左翼黨議會黨團、基社盟議員,以及上萬名學者和德國民眾對拯救歐元的歐洲穩定機制和歐盟財政契約提出違憲指控後,德國聯邦憲法法院近日宣佈,將於9月12日對這一緊急訴訟作出裁決。有分析人士指出,這意味著在未來的近兩個月時間裏,德國、歐盟及歐元區成員國政府在應對歐債危機方面將陷入被動。

  作為歐元區頭號經濟體和歐洲穩定機制的出資大戶,德國的批准是這兩個應對歐債危機工具生效的關鍵。考慮到化解歐債危機需要分秒必爭,德國財政部長朔伊布勒敦促聯邦憲法法院加緊決策。他説,“歐洲穩定機制拖得越晚,給市場帶來的不確定性就越多,外界對歐元區在適當時間框架內作出必要決策的信任度也就越弱。”

  其實,這一緊急訴訟的社會背景還要從最近一次歐盟首腦會議説起。這次會議突破了歐洲穩定機制只救助陷入危機的成員國政府而不向各國銀行直接貸款的底線。歐盟原來的規定是,對於陷入困境的本國銀行,由各成員國政府負責救助。但是,各成員國政府並不願意為了救助本國銀行而申請歐洲穩定機制的貸款,因為申請貸款是有條件的,即受援國的財政須受歐盟、歐洲央行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三駕馬車”的監督,等於喪失了財政主權。

  為了既不喪失財政主權又能救助本國銀行,各國在歐盟首腦會議上一致向德國施壓,迫使德國作出妥協,同意在統一的銀行監管體系建立後,商業銀行可以直接申請歐洲穩定機制貸款。這一條款一旦開始實施,那麼可以肯定歐洲穩定機制現有的資金規模是遠遠不夠的。因為它面對的已不僅僅是歐元區各國的財政,還包括陷入困境的商業銀行。

  德國政府原想通過建立財政聯盟來堵住歐元區成員國財政赤字不斷擴大的窟窿。但現在看來這多少有些一相情願:首先是各成員國政府不願交出財政主權,其次是德國公民也不同意通過建立財政聯盟而去分擔其他成員國的債務。在此背景下,德國左翼黨議會黨團、基社盟議員及上萬名學者和德國民眾提出,議會兩院6月29日以三分之二多數通過的歐洲穩定機制和財政契約因加重德國人的經濟負擔和向歐盟讓渡更多財政主權而違憲。德國聯邦憲法法院7月16日宣佈,將於9月12日作出裁決。德國聯邦總統高克隨即響應憲法法院的呼籲,拒絕在議會法案上簽字,致使化解歐債危機的兩大法案在德國暫時擱淺。

  無論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屆時作出怎樣的裁決,可以肯定的是在歐洲穩定機制和財政契約不生效的前提下,德國、歐盟和歐元區各國政府在化解歐債危機方面已經失去了政策迴旋餘地,很難在財政和政治上作出進一步的決定。這種尷尬局面説明兩個問題:一是歐盟進一步的一體化絕非易事,它由多民族組成,各個民族或國家都有自己的特性,特別是在目前各國財政捉襟見肘之時,一體化的深化更加困難重重。二是歐盟僅靠財政政策難以走出危機。迄今為止,歐債危機的化解措施大多是圍繞財政政策展開的,其成效並不明顯。

  或許正是因為看到歐盟通過財政政策化解歐債危機的局限性,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在7月16日發佈的《全球金融穩定報告》中呼籲歐洲央行進一步放鬆貨幣政策,在化解歐債危機上發揮關鍵作用。自2010年5月以來,歐洲央行已經購買了2115億歐元國債,並向銀行注入了1萬億歐元的流動性資金。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建議,如果危機進一步升級,歐洲央行應當購買更多的國債,並繼續向市場“大規模”注入流動性,以此壓低陷入困境的國家向市場發行長期國債的利率。

  事實上,這等於是歐洲版量化寬鬆貨幣政策。歐洲央行的職能將由此變得與美聯儲無異,不再是保持貨幣的穩定性。這種政策必然導致通貨膨脹,而通貨膨脹將有損於存款人和債權人的利益。德國是歐洲存款最多的國家,也是歐洲各國債務最大的債權人。從這個角度看,德國的立場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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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歐洲穩定機制是歐元區永久救助機制,旨在向融資困難、需要幫助的歐元區國家和銀行提供資金支援,當前借貸能力為5000億歐元。原定7月1日生效,需經佔出資份額90%以上的國家批准。

  歐盟財政契約旨在嚴肅財政紀律,要求將控制債務規模寫入憲法並引入對違約國的自動懲罰機制,歐盟27個成員國中已有25國簽署財政契約。生效時間定於2013年1月,條件是獲得12個歐元區國家批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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