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23日公佈關於發行歐元區共同債券“穩定債券”的三種可行性方案。
這三種方案包括:一、歐元區發行統一債券,17個成員國為共同債券提供共同擔保並停止發行各自的國債;二、歐元區發行統一債券,為部分重債國融資,所有成員國提供共同、有限的擔保,但仍各自發行國債;三、歐元區發行統一債券,替換一部分成員國國債,各成員國根據所替換的份額提供相應擔保。
歐盟委員會主席巴羅佐説,發行共同債券雖然不會解決歐元區當前面臨的問題,也不能代替重債國必須實施的結構性改革。但歐元區如果能發行共同債券,將意味著歐元區的經濟治理、一體化進程和財政紀律得到強化,象徵著歐元區各成員國有強烈的願望共同存在併發展。
同一天,歐盟委員會還公佈了旨在加強歐元區成員國預算監管的提案,要求各成員國在向本國議會提交稅收和支出計劃草案前,必須事先提交給歐盟徵求意見。根據該提案,歐盟委員會如果認為歐元區成員國的預算有悖于歐盟《穩定與增長公約》所規定的相關政策義務,就有權要求該成員國政府對預算作出修訂。(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