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證監會將設立淡倉申報制

2010-03-03 10:47     來源:中國新聞網     編輯:程軼文

  中新網3月3日電 據香港中通社報道,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2日發表諮詢總結表示,在考慮過市場意見及本地市場情況後,將設立淡倉申報制度,以提高香港賣空活動的透明度。

  按照證監會所建議的制度,如果淡倉量達到或超逾上市公司已發行股本的0.02%,或淡倉的市值達到或超逾3000萬港元(以較低者為準),淡倉持有人便須每週向證監會作出申報,直至所持淡倉降至低於上述兩個水準為止。證監會將於接獲申報的一週後,以不記名方式公佈每只股票的合計淡倉量。

  這一淡倉申報制度在初期只適用於恒生指數及恒生中國企業指數成份股,以及金融股和證監會指定的其他股票,衍生工具將不包括在內。

  證監會行政總裁韋奕禮表示,大額淡倉可能會影響市場的穩定性,“實施淡倉申報制度,不但可配合香港穩健的賣空監管制度,也有助全面了解市場上的賣空活動”。

  香港證監會在去年7月31日發表有關提高淡倉透明度的諮詢文件,共接獲21份來自市場人士的回應。諮詢文件提出了兩個考慮方案,分別是加強現行的交易申報制度,以及設立新的淡倉申報制度。

  證監會表示,實施新的申報模式需要制訂附屬法例,該會將在適當時候就此另行諮詢公眾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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