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擬採三措施鞏固金融中心地位

2010-02-24 16:11     來源:新華網     編輯:程軼文

  新華網香港2月24日電 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曾俊華24日向特區立法會提交香港特區政府2010/2011年度財政預算案時表示,將通過發展離岸人民幣業務、推動資産管理業發展、完善金融規管制度,鞏固香港的金融中心地位。

  曾俊華説,人民幣貿易結算自2009年7月推出後,香港及其他地區的企業已經可以通過香港銀行進行人民幣貿易結算。我們將繼續發展香港的人民幣清算平臺,從而促進香港成為區域人民幣結算中心。

  針對推動資産管理業發展,曾俊華建議推出多項措施,加強業界的競爭力,吸引更多人才、資金和産品匯聚香港。這些建議包括,擴大交易所買賣基金(即ETF)的印花稅寬免範圍,以減低交易成本,推動ETF市場多元化及健康發展;修改《稅務條例》,使其更能切合市場要求等。

  在完善金融規管制度方面,曾俊華説,特區政府及監管機構會繼續採取以披露和操守為本的方針,監管結構性金融産品的認可和銷售。首階段的措施集中改善投資産品的銷售手法、仲介人的業務操守及對投資者的教育。他説,我們正諮詢公眾有關設立“投資者教育局”及“金融糾紛調解中心”的建議。此外,為了提高香港股票市場的品質和透明度,我們正擬備有關修訂《證券及期貨條例》的建議,以規定上市公司須適時披露若干股價敏感資料,並會就有關建議諮詢公眾。

  曾俊華説,為鞏固金融中心地位,年內我們還會繼續就《公司條例草案》擬稿展開第二輪諮詢,將公司條例現代化,提升企業的管治水準及方便營商;就設立獨立保險業監督及保單持有人保障基金進行諮詢;研究引入企業拯救程式,以減少企業倒閉和保障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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