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黃金“協會價”出爐始末 自律實自肥

2013-08-13 08:42     來源:經濟參考報     編輯:林天泉

  12日國家發改委開具的千萬罰單,讓“搶金熱”高溫下的金店行業再度成為焦點。

  10年黃金牛市,國際金價從300美元一路攀上1900美元,大漲5.4倍後在一年間暴跌30%;金市幾番沉浮之餘,市場之外卻有一隻“無形之手”,借助行業協會的庇護,老鳳祥等知名金店10年來維護行業“協會指導價”,獲取豐厚的“壟斷利潤”。

  圍繞金價風波,一時間疑問重重:上海黃金飾品價格竟比北京高10%,堪稱潛規則的“協會價”是怎樣問世的?老字號走上“價格自律”之路,究竟是為了約束惡性競爭,還是逐步淪為“自肥”的手法?《經濟參考報》記者經過調查,還原這一黃金“協會價”的出爐始末。

  飾金零售價放開一起轟動全國的行政復議

  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12日表示,上海黃金飾品行業協會及老鳳祥、老廟黃金、亞一金店等五家金店因違反《反壟斷法》,限制競爭行為共被罰約1059 .37萬元。此前,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局長許昆林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上海黃金鉑金飾品價格壟斷案是當前典型的橫向壟斷案,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利益。

  涉案企業市場覆蓋率達85%、銷售份額超過90%,涉及老鳳祥、老廟黃金、亞一金店、城隍珠寶等眾多本地及在滬知名品牌……數月前剛剛因“搶金熱”而大紅大紫,上海多家金店就因串通定價集體捲入反壟斷調查。

  上海金店“協會價”可追溯至國家放開黃金飾品零售價。記者調查發現,早在10餘年前,“藏金於民”引發的投資熱方興未艾,老鳳祥等知名金店的“協會價”就已宣告問世。

  2001年8月,國內黃金零售機制迎來改革,物價部門制定的零售中準金價被取消,企業按中國 人 民 銀 行 公 布 的 黃 金 原 料 配 售 周 報 價 自 主 定價。不久後,上海黃金飾品行業協會等團體就召集 了1 3家 主 要 會 員 單 位 , 提 出 為 “ 規 范 價 格戰”,需議定“黃金自律價”。

  據介紹,新中國成立後,黃金一度長期作為特殊商品“統一管理、統購統配”。採煉金銀必須交售給中國人民銀行。金店銷售的飾品成為投資的替代渠道,價格也受到嚴格的管制。

  “ 國 家 放 開 價 格 是 為 了 降 低 金 價 、 讓 利 於民,但金店對此並不領情。”一位曾經參與“金價自律”的上海珠寶企業前負責人表示,所謂的自律價就是讓行業協會倣照之前的政府部門,來統一中準價格及浮動範圍。“企業更懷念‘統購統配’的計劃時代,不願被競爭壓低利潤。”

  實際上,黃金定價剛剛放開,各地零售價就應聲而落,坐擁龐大消費市場的老品牌面臨促銷熱挑戰。當時的金店按中國人民銀行的配售價進貨,加工後繳納5%消費稅和17%的增值稅。上海黃金飾品行業協會的第一版“自律價”為96元/克,每克高於配售價逾10元。對金店行業通過“價格自律”避免率先降價的做法,物價部門從一開始就表示了質疑。

  2001年“自律價”問世後不久,上海市物價部門就依據《價格法》,給予13家涉嫌串通定價的金店行政警告處罰,認為協會定價屬於“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物價部門明確表示,“價格自律”不等於“自律價格”,行業協會可協商規範不正當競爭,但不能搞出96元/克這樣具體的“自律價格”。

  然而,隨著事態發展,這一處罰令卻因行政復議被撤銷。知情人士表示,一方面,行業協會提出復議稱並未強制執行指導價;另一方面,物價部門通過從13家金店購金取證,僅靠價格趨同很難坐實價格串通行為,最後竟然因處罰程式不當而撤銷了處罰。

  自此,從處罰令中“逃生”的知名金店執行協會定價超過10年。直到2013年3月被媒體曝光後遭遇反壟斷調查,黃金“協會價”才有所收斂。

  借道行業協會自律讓壟斷“制度化”

  2002年10月30日上海黃金交易所正式開業,上海成為日後國內最大的黃金期現貨交易中心。中國黃金市場走向開放,消費結構也發生重要變化。中國黃金協會統計數據顯示,2000年年黃金消耗量在200噸左右,其中90%以上限于金飾消費。

  到了2012年,全國黃金消費量832 .18噸。其中黃金首飾502 .75噸,佔比下降到60%。銀行投資性金條、“紙黃金”及黃金E T F基金紛紛問世。隨著居民投資金銀不再依賴珠寶業,金店的高溢價原料買賣面臨進一步挑戰。

  於是,在2004年,在行政復議中“獲勝”的上海黃金飾品行業協會為進一步形成可操作的規範條款,出臺了一份《上海黃金飾品行業黃金、鉑金價格自律暫行辦法》。

  知情人士表示,將定價“制度化”、文件化的背景在於,隨著黃金配售價進一步開放,進入上海的經營企業不斷增加,外地乃至港資品牌紛紛登場。作為國內黃金交易中心,上海成為金店的 必 爭 之 地 。 限 制 降 價 的 口 頭 約 定 因 市 場 發 展“法不責眾”,行業協會再次坐不住了。

  這份自律文件規定,“黃金、鉑金飾品價由飾金價和加工費兩部分組成”。飾金價的定價依據是上海黃金交易所黃金、鉑金原料價及上一年黃金飾品生産經營企業、商家的營運成本。上海市場金飾品經營者應以協會的中間價為基準,上下浮動正負不超過3%。

  據介紹,這一《暫行辦法》就是目前的黃金“協會價”的雛形。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律師徐玉平表示,該文件涉嫌觸犯日後《反壟斷法》中對“固定或變動價格的協議”條款。

  根據自律文件,上海黃金飾品行業協會不僅要求行業協會的會員企業遵守定價,同時也規定“自律價”適用於非會員單位。“違反本行業價格自律暫行辦法:低價傾銷,擾亂本市黃金飾品價格秩序的;高價斂財,損害消費者權益的;將視不同情況給予行業內通報批評等。”

  《經濟參考報》記者掌握的一份“上海黃金飾品行業黃金、鉑金飾品價格自律實施細則”顯示,直到2008年8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 法 》 實 施 後 , 行 業 協 會 仍 堅 持 上 述 規 定 達 數年。

  隨著壟斷行為被“制度化”,上海金市出現了這樣一番奇景:行業協會以傳真、短信及會議等方式,像政府部門調整油價、電價等一樣對外公佈金店的“上海地區指導價”。僅2006年,上海黃金飾品行業協會就30多次調整黃金、鉑金飾金的零售基準價。

  由於上述知名金店的連鎖範圍擴張,這種做法的影響範圍遠超過了上海一個市場。在天津等地 , 也 曾 出 現 行 業 協 會 制 定 的 金 店 指 導 價 格 現象。“身處國內黃金交易和消費中心,上海金店庫存和運輸成本理應更低,但事實並非如此。協議價涉嫌損害了消費者權益。”徐玉平説。

  反壟斷法規實施金店明修棧道暗渡陳倉

  2011年1月4日,國家發改委公佈《反價格壟斷規定》,具體規定了價格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等行為的表現形式、涉案責任。隨著一系列法規實施,“口頭協議默契行為”等做法也被納入反壟斷監管範疇。

  此時,對已執行10年“協會價”的上海金店而 言 , 正 在 實 施 的 自 律 細 則 已 與 一 批 法 規 相 抵觸。事實上,反壟斷規定實施後,天津等地黃金協會紛紛宣佈取消指導價。然而,上海黃金飾品行業協會面對壓力,卻選擇了“明修棧道、暗渡陳倉”的做法。

  《 經 濟 參 考 報 》 記 者 從 多 位 知 情 人 士 處 證實,2012年後,老鳳祥等知名金店的聯合定價現象依然存在。一方面,上海黃金飾品行業協會不再對外發佈調價通知,改為通過內部會議暗中傳達;一方面卻再度修訂黃金、鉑金加價幅度,多次通過文件重申“上海地區指導價”……

  法律人士表示,行業龍頭如果借控制協會,強令中小企業不得降價促銷,大企業就能充分運用體量、網點優勢,保持較高利潤水準。“這是其甘願冒風險暗中定價的實質原因。”

  於是,上海黃金“自律細則”在2011年11月21日再度修訂,2012年1月的理事會和2012年6月的協會第四屆會員大會上,均形成文件頒行。經過這一輪修訂,老鳳祥、亞一金店、老廟黃金等知名金店將黃金、鉑金的原料加價系數統一在23%。

  “由於知名金店已形成了全國網路,這一定價方式影響了上千家連鎖店。”復旦大學企業研究所所長張暉明説。黃金定價機制放開10年後,熱衷搶金的中國居民卻突然發現,自己沒有輸給華 爾 街 的 炒 家 , 卻 首 先 遭 遇 本 土 金 店 的 層 層 加價。

  以上海老鳳祥、老廟黃金等金店報價為例,7月中旬至8月初的千足金報價在340元—350元/克間,不同商家價差在5元/克以內。黃金、鉑金均高於其進貨渠道———上海金交所收盤價90元—100元/克。一件30克的金飾實際加價逾30%,還可能收取近千元的加工費。

  而在北京、南京的菜百首飾、中貴黃金,報價較上海地區低20元—30元/克,且不收取加工費。截至記者發稿前,僅與北京地區相比,上海地區黃金飾品價格就高出約10%。

  盡 管 上 海 黃 金 飾 品 行 業 協 會 負 責 人 日 前 回應,指導價在2011年5月已經廢止。有法律人士表示,這一説法的目的之一是為了規避《反壟斷法》2年的追訴期,二是為了適用“壟斷協議達成但尚未實施最高處罰50萬元”,減少可能隨調查而來的天價罰單。

  北京隆安律師事務所律師金作鵬認為,任何行業均存在成本溢價,但定價是一種市場行為。需要注意的是,金店“協會價”也造成了對市場競爭秩序的打壓。

  “中國的黃金投資渠道中,個人實物購金有明顯的溢價,賬戶合約又主要面向機構。”全球五大黃金定價機構之一、加拿大豐業銀行貴金屬部 聯 席 董 事 宋 戎 認 為 , 黃 金 投 資 産 品 覆 蓋 面 狹窄,個人不能完全享受金價變動收益。這仍是黃金自律風波向“藏金於民”留下的拷問。

  追問“行業自律”誰在護航“自肥”潛規則

  《經濟參考報》記者獲取的“滬證監辦訪告字(2013)73號”文件顯示,中國證監會上海監管局7月下旬已正式受理舉報,將對老鳳祥未及時公佈被調查資訊、涉嫌證券披露違規作出處理答覆。繼因價格壟斷遭發改委調查後,上市金店因涉嫌資訊披露違規又面臨調查。

  上海黃金“協會價”的逾10年曆程,見證了中國的黃金投資的不斷開放、反壟斷法規的從無到有。這十年,金價起起落落牽動人心,“協會價”風波的確引發諸多思考:

  一是金店行業淪為原料“轉手”販子,力保高利的種種做法為何暢通無阻?回顧金店定價的“玄機”,龍頭企業一邊抬高轉手原料金價,一邊提高工費進一步增加收益。同時,由於金店的黃金回購價格又比原料金價更低,轉手帶來的暴利讓企業不惜鋌而走險。

  8月6日,上海黃金交易所黃金A u99 .95品種收于259 .41元/克。儘管上金所是金店進貨的主要渠道,但約260元的國內原料金價,到金店手中往往飆升近百元,這還不算日益走高、件件不同的加工費。同時,金店的回購價格又低於上金所原料價格。

  記者測算發現,通過一進一齣的金價“剪刀差”,消費者需待整體金價上漲40%後,才可能從“搶金熱”中回本。即使是龍頭企業,距國外珠寶業通行的“明碼標價”還相去甚遠。

  專家表示,與領受億元罰單的五糧液、茅臺的單體企業壟斷相比,行業性的“橫向壟斷”更為隱蔽。協會價格職能過度膨脹,區域內優勢企業口頭定價,讓反壟斷取證成為新的難點。“調查不了了之無異於激勵壟斷,增加違法成本、落實明碼標價已是必然。”徐玉平説。

  二是本意規範傾銷行為的行業協會自律,為何淪為阻礙品牌發展的“自肥”現象?隨著我國黃金價格的逐步開放,黃金“協會價”東窗事發,“自律”也最終成為“自肥”。業內人士表示,從長遠來看,金店行業也不是協議定價的贏家。

  上海市工商聯一位曾參與“價格自律”的前任 負 責 人 表 示 , 行 業 協 會 以 規 范 惡 性 競 爭 作 為“自律價”的藉口。但由於缺乏競爭激勵,購金渠道日漸豐富,部分老品牌正面臨淪為原料轉手商的風險。一些企業輕視成本控制、産品創新,守著地區指導價作為所謂的“品牌價值”。

  《經濟參考報》記者在調查中了解到,上海一 家 珠 寶 企 業 就 曾 因 降 價 促 銷 , 被 行 業 協 會 牽頭 、 組 織 會 員 單 位 人 員 在 經 營 時 段 上 門 “ 問責”———一家中小企業在遞交給上海市價格檢察監督與反壟斷局的《自認報告》中就坦言,幾家大企業操縱價格,是嚴重的違法行為。發改委的調查,維護了市場的公平公正,更是對合法經營企業的保護。

  “靠轉手原料就能做大市場。眼下品牌是做大了,但一些複雜工藝要麼還是依賴進口設備,要麼就在浙江、廣東東莞等地代工。”採訪中,一位珠寶加工技師不無遺憾地説。

  老鳳祥財報顯示,2012年其實現營業收入255 .53億元。僅按照23%的加價幅度,獲益超過50億元。專家認為,反壟斷案應當引發龍頭企業的反思,究竟應當靠什麼保持自身在消費者中的口碑和市場地位。

  張鐵軍珠寶集團副總經理張又心表示,無論是國有黃金企業,還是民營黃金飾品企業,都應該加強對《反壟斷法》的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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