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援小微企業醞釀組合政策

2013-07-22 09:17     來源:經濟參考報     編輯:林天泉

  記者獲悉,近兩個月來,工信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央行、銀監會等陸續到東部、中部、西部調研,了解和研究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目前,相關部委到有關地區和部門進一步聽取意見,醞釀金融支援小微企業多方面政策和措施。

  據統計,目前我國包括個體工商戶在內的小微企業總數已達4000萬左右,經濟創新和就業都需要小微企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工信部中小企業司司長鄭昕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從我們調查結果看,目前小微企業資金問題主要體現在直接融資比例低,流動資金嚴重不足、借款成本高等方面。”

  工信部的研究報告稱,目前,在發達國家企業融資中,直接融資佔70%,而我國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比例還不到5%。因此,直接融資比例過低、渠道過窄,已成為我國小微企業成長的明顯短板。

  據國家統計局太原調查隊對55家小微企業的問卷調查顯示,目前小微企業流動資金“很緊張”的佔18.2%,“緊張”的佔30.9%,“基本正常”的佔49.1%,“寬裕”的則僅佔1.8%。據某省統計數據,2011年該省規模以下工業企業民間借款餘額58.35億元,佔全部借款餘額38.4%;僅民間借款利息就達4.65億元,同比增長20.6%。

  據透露,多部委經過調研和醞釀,將確定多項金融支援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指定相關的負責部門。

  “首先是要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的信貸支援力度,這項政策由央行和銀監會負責。”一位近期參加部際協調會的央行研究人士告訴記者。

  據介紹,這方面的具體政策是,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小型微型企業貸款的增速不低於全部貸款平均增速,增量高於上年同期水準,對達到要求的小金融機構繼續執行較低存款準備金率。商業銀行重點加大對單戶授信500萬元以下小型微型企業的信貸支援。加強貸款監管和最終用戶監測,確保用於小型微型企業正常的生産經營。

  清理金融服務不合理收費,進一步降低企業融資的實際成本。禁止商業銀行對小微企業貸款收取承諾費、資金管理費。嚴格限制商業銀行向小型微型企業收取財務顧問費、諮詢費等費用。

  據了解,全國工商聯在浙江等地調查,許多小微企業反映,即便享受到銀行的服務,實付利率也不低,有的甚至高達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基準利率的4倍。這主要是合同外的額外費用導致的,包括賬戶管理費、融資諮詢費、顧問費等。

  據權威人士透露,金融支援政策的又一方面是細化對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的差異化監管政策。對小型微型企業貸款餘額和客戶數量超過一定比例的商業銀行放寬機構準入限制,允許其批量籌建同城支行和專營機構網點。進一步提高對小型微型企業貸款不良率的容忍度。

  “下一步,財政部將繼續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支援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發展的精神,結合各項政策落實情況,研究完善財政金融支援政策體系,更好地發揮財稅政策撬動社會資金投向中小企業的杠桿作用。”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

  最近,財政部等有關方面的會議研究確定了財稅支援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今年進一步提高小型微型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徵點。將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政策延長至2015年底並擴大範圍。將符合條件的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示範平臺納入科技開發用品進口稅收優惠政策範圍。

  財政部還將明確,在部委聯席會議框架下,繼續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研究規範和支援融資性擔保行業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引導其加大對中小企業融資的支援力度,同時繼續指導和鼓勵地方因地制宜出臺支援融資性擔保機構發展的政策措施。

  直接融資方面的支援政策是通過資本市場擴大小型微型企業融資渠道。下一階段,有關方面將加緊落實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試點擴大至全國的具體實施方案。在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基礎上,支援證券公司通過區域性股權轉讓市場為中小微企業提供掛牌公司推薦、股權代理買賣等服務。

  據透露,有關方面準備年底前把擴大中小企業私募債試點範圍擴大至全國,更好地滿足中小微企業的融資需求。同時抓緊推出非上市公眾公司定向發行細則,適時出臺非上市公眾公司並購重組管理辦法,支援中小微企業股本融資、股份轉讓、資産重組等活動。

  還有一個方面的支援政策是發展小金融機構,積極服務小微企業。銀監會的有關調研報告指出,將強化小金融機構重點服務小型微型企業、社區等方面的市場定位。在審慎監管基礎上促進農村新型金融機構組建工作,引導小金融機構增加服務網點,向轄內縣域和鄉鎮地區延伸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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