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局:延誤險≠航意險

2013-07-18 09:04     來源:西安晚報     編輯:林天泉

  進入7月,全國多地雷電暴雨天氣頻發,這使得航班延誤的概率比平時高出不少。一則“20元的航空意外險(下文簡稱“航意險”)裏還賠償航班延誤,晚點4小時就可獲賠300元,最高賠償600元。”的消息在坊間廣為傳播。果然如此嗎?昨日,陜西保監局相關負責人明確對記者表示:航班延誤保險有別於航意險,兩者屬於不同領域的保險産品,“包賠”之説純屬誤讀。

  “航意險與航班延誤險其實是兩種完全不同的保險産品,保險責任沒有交叉。”陜西保監局人士受訪時表示,航班延誤保險是財産保險的一種,只能由財産保險公司經營;航意險則屬於人身保險,財産保險公司、人身保險公司均可經營。記者統計發現,目前只有中國人壽、中國平安等個別公司的部分綜合類保險産品,既包含人身意外傷害也包含航班延誤,而由壽險公司售出的航意險則均不含航班延誤責任。

  陜西保監局人士提醒消費者,在購買上述險種時注意以下三大事項:首先,單獨的航意險並不包含航班延誤的保險責任。如果您有購買航班延誤保險的需要,可以選擇航意險和航班延誤險的産品組合,也可以單獨購買航班延誤保險;其次,確認航班延誤保險的保障範圍,注意查看保險條款中“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部分。有的公司的航班延誤保險僅針對遭遇自然災害、惡劣天氣、機械故障以及航空管制或超售機票等引起的航班取消或延誤進行賠付,未將因航班計劃、運輸服務等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誤列入保障範圍;第三,出險後及時索賠。航班延誤保險出險後,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保險公司提出申請。按照規定,消費者要保留好登机證並取得航空公司開具的“航班延誤”蓋章證明材料等,以便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記者 劉寧)

延伸閱讀

訂閱新聞】 

更多專家專欄

更多金融動態

更多金融詞典

    更多投資理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