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審查風暴掀出“污點律所” 呼籲改革

2013-05-30 13:56     來源:中國資本證券網     編輯:林天泉

  5月中旬,證監會通報,湖南博鰲律師事務所為萬福生科IPO提供法律服務時,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存在虛假記載,違反了《證券法》等的相關規定。該律所被罰沒了70萬元收入,以及處以2倍的罰款,且一年內不得出具與IPO相關的法律文件,簽字律師劉彥、胡筠終身禁入證券市場。

  這是繼綠大地後,證監會對律所開出的一紙更為嚴厲的罰單。但是IPO審查風暴並沒有停止,有多方消息指出,即將到來的6月份,將有一波更嚴厲的IPO抽查。

  雖然,證監會近期不斷釋放對仲介機構加強管理的訊號,但律所仍然由於總是碰到“問題公司”而一直難逃“污點仲介”的質疑。尤其IPO業務量排名第一、第二的國浩律師事務所和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更深陷泥潭。

  “負責IPO的律所已經形成了流水線式的生産規模,包括業務、推廣、公關”,現在廣州一家律所任職的劉志忠(化名),幾年前曾為金杜服務,但是沒過多久,劉志忠就因律所風格和個人發展衝突而離開了,“在金杜,我就是一顆螺絲釘”,他無奈地説。

  其實,上市公司與仲介機構雙方過於緊密的委託聘用關係,已經嚴重影響了仲介機構監督的職能。尤其是作為最後把關的律師事務所,隨著業務量飆升,但專業人才與技能的匱乏,導致法律法規賦予律所“把關”的角色形同擺設。

  但律所只是IPO過程中諸多環節中的一環,其實律所頻頻“中槍”背後隱藏著更深層的原因。

  兩大律所屢染污點

  律所IPO業務基本上被北上廣深四大城市的律所壟斷,其中又以北京律所為甚。證監會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5月9日,共有745家企業在排隊等待IPO。

  時代週報記者統計後發現,國浩律師事務所承攬的IPO項目最多,共負責89家企業的上市服務;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緊隨其後,共承攬IPO項目74單。僅兩家北京律所就佔據了22%的IPO市場份額。但這兩家數一數二的律所因業務量龐大而碰上“問題公司”,染上“污點”。

  2012年初,由國浩律師集團(上海)事務所承攬的冠華股份二次過會被否。證監會披露,冠華股份招股書涉嫌虛假陳述和重大遺漏。

  早在2007年,冠華股份為了實現IPO、增資擴股,曾引入10家新股東,包括淩薏投資、焦慶科技、宏頌不銹鋼、柳飛五金。“舊版”招股書中稱,淩薏投資為季玉芳個人獨資、焦慶科技法人代表為焦慶龍、宏頌不銹鋼法人代表為吳江、柳飛五金為仇柳飛個人獨資,並且發行前各股東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但是“新版”招股書卻顯示,這四家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是冠華股份高管們的親戚。

  同樣涉嫌資訊隱瞞的還有浙江偉明環保,這也是由國浩律師集團(杭州)事務所承攬的IPO項目。該公司在《浙江偉明環保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環境保護核查技術報告總報告》中對部分重大環境違法事實未作出任何披露。經辦律師之一吳鋼在接到時代週報記者的採訪請求時,表示不發表意見。

  IPO業務量排名第二的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也代理了一批涉嫌“隱瞞資訊”、“未披露重大事項”等違規事項的公司。如2011年2月,秦皇島港董事長黃建華因受賄罪被批准逮捕。這一案件剛好發生在秦皇島港當時IPO報告期內,但是2012年秦皇島港發佈的招股説明書中對此並沒有任何披露和説明。再如山西普德藥業,該公司涉嫌以嚴重偏離公允價格的轉股價轉讓股份給內部大股東。

  三個律師攬一個項目

  據不完全的數據,2012年以來從成功IPO的155家公司身上,48家律師事務所合計獲得超過4億元法律服務收入,折合每家律所平均獲得800多萬元的收入。而在這鉅額收入的背後,幾大律師事務所以一種近乎流水線的方式在運作,這種作業方式需要大量人力資源,金杜僅深圳一個分所就擁有員工400名左右。

  而與律所總數巨大相對應的是專業團隊的稀缺。廣州一家律所的律師卻指出,“一個IPO項目往往需要5-7個人才能做好”。但現在不少IPO項目只需3個律師就能完成。

  但實際上,律所能否承攬業務並不與其從業人員、團隊的業務能力水準掛鉤,而是律所與券商的關係。北京一家著名律所上海分所的律師透露,任何一家仲介機構先和企業接觸,都會介紹另外兩家。“企業一般首選券商,然後券商再把律所和會計師事務所一起找了。”

  時代週報記者統計發現,在金杜服務的74單IPO項目中,共有12單的保薦機構是中信證券以及中信建投。而中信證券又是中信建投的大股東。還有另外8單業務,金杜都是與中金證券合作的。另外,Wind數據顯示,2012年國浩律師事務所近一半的業務來自國信證券、平安證券和中信證券。

  深圳一位專門從事IPO業務的律師認為,北京律所的強勢本質上與“跑部錢進”沒什麼兩樣。“在北京的律所會讓當事人産生朦朧的聯想,江湖上,北京的律師也有意無意地宣揚自己和主管機關有這樣或那樣的關係。”

  另外,證券律師不需要從業資格且準入門檻低,大量競爭者涌入,導致了律所在爭奪IPO項目時會大打“價格戰”,為了規模放棄效益。

  劉志忠透露,2007年的時候,律所做一單IPO項目普遍的收入在100萬-120萬元。但在2011年國浩承攬的IPO項目中,金城醫藥僅支付了32萬元的律師費用;到了2012年,京威股份上市時,北京市嘉源律師事務所僅獲得18萬元的律師費用,佔發行總費用的比例低至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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