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債問題仍在延續 防控力度需加大

2013-05-08 16:45     來源:金融時報     編輯:林天泉

  5月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要“完善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控制措施”。防範地方債務風險可謂老生常談,但考慮到今年以來,已有不少地方政府推出新一輪拉動經濟的投資計劃,並且一如既往地追求“大投入、大項目”,因此,對地方債風險防控的再強調,將有助於避免風險擴大化。

  從今年年初各省陸續公開的政府工作報告來看,投資依然受青睞。如四川省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堅持投資拉動”,並表示要“確保全年完成投資2萬億元以上”;甘肅省也表示要“著力增強投資拉動力,推動100個重點項目”;貴州1.7萬億元、廣西1.5萬億元、浙江未來5年投資超10萬億元。上述實例再次説明地方政府難抑投資衝動,但投資拉動的局限性、負面性仍未引起足夠重視。

  投資的最終實現缺少不了資金的支援。地方政府資金來源渠道主要有財政收入、銀行貸款、政府發債。而在渠道資金減少的大背景下,地方政府對投資的偏好可能加大債務風險系數。

  近年來,中央和地方財政收入均面臨收入減少、償債壓力較大的窘境。

  2013年各省財政預算報告已經顯露出地方債務的擔憂。浙江省2013年財政預算報告指出,“地方政府性債務進入還貸高峰期,一些市縣財政資金調度的壓力較大。”吉林省也提出,財政部代理髮行地方政府債券和其他一些政府性債務陸續進入償還高峰期,各級政府償債壓力較大;湖南省的預算草案則直接點出,“償債壓力很大,一些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公司運作存在隱患,財政潛在風險不容忽視。”

  中央財政情況也不樂觀。財政部4月份公佈的2013年第一季度財政數據顯示,全國公共財政收入增速比去年同期回落了一半多。其中,中央財政收入同比負增長0.2%。尤其是3月份負增長達到5.2%,接近去年8月份負增長最高值6.7%的水準。

  財政收入的減少一方面無法保證債務償還的資金來源;另一方面會促使地方政府更倚重銀行信貸資金。但金融監管措施的升級將使地方政府的投資拉動願望受到影響。

  地方債的潛在風險已引起監管部門的注意。去年12月份,財政部、發改委、央行、銀監會四個部委聯合發文《關於制止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融資行為的通知》,以嚴控融資平臺公司的融資行為。之前,銀監會還口頭叫停基建類信託。

  資金來源渠道的收緊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地方政府的投資衝動,但債務存量的有增無減將進一步擴大風險。所以,防控地方債風險關鍵一步便是控制地方債規模。

  今年3月份,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公開表示,“先採取一些政策,制止住地方政府債務擴張的趨勢。”對此,銀監會明確表示,2013年遵循“規則不變,彈性掌握”的原則,要求各商業銀行有重點地支援鐵路、公路和新興産業等領域國家重點項目建設。

  但對於重點項目投入也不能放鬆風險防控。某地金融監管部門向記者提供的資訊顯示,在政府平臺貸款中,銀行貸款主要投向市政公共建設領域。該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10月末,當地投向市政公共設施的銀行貸款佔57%,投向房地産領域的佔10%,投向道路運輸、軌道交通和其他城市交通的佔10%。

  而從各地政府工作報告透露的資訊來看,今年資金投向仍未發生明顯改變。鐵路、公路等符合監管要求的基礎設施領域依然是投資重點,不過這些領域所具有建設週期長、投資大、收益小等特點也與銀行貸款的期限性、收益性形成矛盾。

  地方政府投資的盲目性容易帶來産能過剩和重復建設的惡果。從各家上市銀行年報來看,風電設備、鋰電池、太陽能光伏發電用多晶硅等部分新興行業重復建設、産能過剩比較嚴重。

  2012年和今年地方政府債務將進入集中償還期,約有42%的地方債務于2012年底前到期,53%的地方債務將於2013年底前到期。

  為避免出現不良貸款,部分銀行機構對政府到期還款採取展期措施,這一辦法實施的直接作用雖將風險後移,卻讓地方政府存有加大投資的僥倖心理,其結果可能會繼續擴大投資,無法真正防範風險。

  針對地方政府債務的隱患,一些地方政府已有積極行動。如雲南便明確表態,“及時補充償債準備金,有效應對償債壓力。逐步建立債權債務人對賬機制,改進完善地方債務統計報告制度,加快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債務規模管理和風險預警機制,有效防範和降低政府債務風險。”(楊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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