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無證保險代理人從業 吉安市郵政局被罰五萬

2013-04-18 10:07     來源:中國新聞網     編輯:范樂

  中新網4月17日電 據保監會網站消息,經查,吉安市郵政局于2010年9月至2012年8月期間,存在部分營業網點未取得經營保險代理業務許可證從事保險代理業務、聘任不具有從業資格的人員等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第一百二十二條的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六十條、第一百六十九條的規定,江西保監局作出責令改正,罰款五萬元的行政處罰。(中新網金融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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