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地稅合併”無時間表 系統內部意見存分歧

2013-02-22 08:58     來源:人民網     編輯:王偉

  “國地稅合併”無確切時間表(網路配圖)

  最近,有傳言稱地稅與國稅人員的分流合併工作將於全國“兩會”後啟動,關於地稅與國稅拆分合併的話題再次引起關注。

  對此傳言,人民網財經記者向多方求證,國地稅內部人士對此事持不同看法。基層地稅工作人員均表示不知情,且多認為地稅部門有存在必要;而國稅部門相關人士則認為,國地稅合併的可能性很大,但年內應無變動。

  地方未有動作 一切等待頂層設計

  人民網財經記者從國稅總局相關人士處得知,國務院有關部門或已開展關於國地稅合併的相關調研工作,並表示國地稅合併的可能性很大。另有某直轄市分管稅務的負責人向人民網財經記者表示,“‘營改增’試點期間暫時都不會動。起碼過一年再來談(合併)這個事。”

  此前有媒體報道,某市地稅人員已經開始填寫分流意向表。人民網財經記者聯線多位地稅基層工作者了解到,目前北京、天津、浙江等地的基層員工並未接到任何關於國地稅拆分合併的通知,也並未填寫過分流意向表。一位基層地稅人事部門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我們這邊動都還沒有動”。另一位基層地稅工作人員表示,“一切要根據頂層設計來安排。目前沒有接到有關通知。”

  浙江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體改處工作人員對人民網財經記者説,“從來沒聽説過國地稅合併的事情”。他表示,重大機構改革程式上需要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提出機構改編方案,遞交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審核,然後遞交國務院,最後遞交全國人大常委決議。

  基層員工稱地稅部門難取消

  一位在浙江財稅系統工作近30年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就稅收徵收而言的確沒有必要分國地稅兩套機構,但他個人並不認為地稅部門短時間內會被取消、併入國稅。

  他形容國稅地稅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例如,當地2002年以後新成立的企業向國稅部門上繳企業所得稅,之前的則向地稅部門上繳,而企業所得稅又屬於中央和地方的分享稅種。他説,資訊化建設後,上繳的稅收由系統自動按分享比例入庫,“地方很難再有什麼小動作。”因此,相比兩套徵收班子的費用,對企業來説,一套比兩套好。

  但他同時表示,儘管地稅部門稅務徵收的範圍有所減少,但費用徵收的業務卻在擴大,如需代替社保管理部門徵收社會保險費等。

  另一位不願具名的基層地稅工作者也持類似觀點。他説,一個企業要交的稅種很多,幾乎所有的企業都要向地稅報稅。儘管“營改增”試點正在擴大進行,但“營改增”改掉的只是一小部分,基本不影響他們目前的工作。他同時談到,有傳言稱到2015年當地將全面完成“營改增”。該工作人員表示,“到時候地稅業務萎縮的程度我們還沒有預估”,也沒有考慮過自己未來的職業發展。

  學界多認為“合併是未來趨勢”

  對於“地稅與國稅合併”,稅務領域的學者表示這是長期趨勢,“營改增”或許是國地稅合併的其中一個助推器。

  “長期來看,不需要這麼多人。這些人可以去做別的事。”清華大學財政與稅收研究所所長百重恩教授説。他表示,目前“營改增”試點並未觸及中央與地方稅收分成的比例,改變的只是地稅部門和國稅部門的工作量。他表示,隨著“營改增”試點行業和城市範圍的擴大,地稅部門的工作量確實會相對萎縮。

  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所長劉佐表示,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稅制要改革,稅務機構也要改革,相應的稅務人員的工作也理應隨之調整。他説,“有些地方政府和地方稅務機關的人員對‘營改增’有不同看法,這是可以理解的,因為這項改革畢竟會涉及地稅局的徵稅範圍、機構職責和人員安排。但是從中國社會、經濟發展的趨勢,減輕稅務機關和納稅人的負擔,降低稅收徵納成本等角度來看,還是應當按照精兵簡政的原則合理設置稅務機構和安排稅務人員。”他強調,“‘營改增’是黨中央、國務院根據中國經濟、稅制發展的需要並借鑒外國稅制建設的經驗作出的重要戰略決策,必須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任何地區、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都要服從這個大局。”

  他表示,根據發展市場經濟和政府宏觀調控的需要,稅收不應當再採取“畫地為牢”的原始辦法。他認為將來的發展趨勢很可能是一些稅基流動性比較強的主要稅種、大的稅源劃歸中央政府,由財政部按照基本公共産品均等化的要求,通過科學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將中央集中的大部分財力合理地分配給各地,即配套改革財政收與支的方式。這就意味著,地方財政收支、機構和人員安排等可能都要隨著上述財政收支管理制度的改革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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