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險電銷擾民入監管指標

2013-01-24 09:47     來源:京華時報     編輯:范樂

  保監會昨天發佈《關於規範財産保險公司電話行銷業務市場秩序禁止電話行銷擾民有關事項的通知》,首次將保險電話擾民投訴納入對保險公司電話行銷業務的監管指標,對多次查證屬實的電銷擾民投訴,將責令公司停止對新客戶的呼出業務。

  保監會方面表示,隨著電銷業務的快速發展,電銷擾民問題也日益突出。此次下發的《通知》首次將電話擾民投訴情況作為電銷業務監管的重要指標,規定對查證屬實的電銷擾民投訴,將責令公司改正;對一年內被投訴兩次且查證屬實的,將責令公司限制對新客戶的呼出業務三個月;對再次發生類似問題的公司,保監會將責令公司停止對新客戶的呼出業務。

  據了解,保監會近期連續發佈多項有關保險銷售電話擾民的整頓通知,曾明確表示要求保險公司共用“禁撥名單”,對其他公司確定遮罩的電話號碼,遮罩期間各公司都不得再次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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