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不拒”最嚴交規 不會影響合同原有效力

2013-01-14 13:55     來源:人民網     編輯:范樂

  1月1日起,新交規的實施不僅讓駕車一族謹小慎微,也讓他們駕車之餘忐忑不安:違規行為導致的車險事故會不會被保險公司拒賠?人保財險上海市分公司為此專門給出解讀:新交規的實施不會影響保險合同原有效力。

  人保財險上海市分公司理賠事業部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這些行為被新交規令行禁止,但真正出了事故,保險公司決不會袖手旁觀。只要這些事故不是建立在故意行為基礎上,保險公司都將認可。”

  事實上,車輛保險合同裏面明確載明瞭保險公司的保險責任和免責條款,其中被保險人或駕車人故意行為,駕駛人飲酒、吸毒或注射毒品,無駕駛證或駕駛證有效期已滿,駕駛車輛與準駕車型不符,被保險人未允許駕駛等等情形下駕車出險,都屬於免責條款,保險公司都將拒絕賠償。

  上述負責人表示,保險公司的理賠完全以車輛保險合同為依據,賠償將在合同載明的責任範圍內進行,但上述違規行為將影響車主次年的保險費率,如果駕車人駕駛習慣不好,車主很有可能在下一年被保險公司列為劣質客戶而漲費甚至拒保。

  該負責人進一步指出,新規實施以來,車輛出險報案的數據雖然因為元旦小長假的原因稍有混亂,但總的來講,確有小比例的下降,隨著新交規的嚴格推進,車主駕車意識和開車習慣的改變,交通事故發生的數量將會越來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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