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急送在配送價值18萬元的名包時,不慎將包丟失,但事後為名包提供保險服務的中國平安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拒絕承擔賠償責任(本報11月9日曾報道)。昨天上午,此案在市一中院開庭,平安保險公司質疑丟失的包到底值不值18萬。
北京潤通達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起訴稱,2011年11月16日,該公司委託宅急送公司承運一個18萬的棕色博柏利中號短吻鱷魚皮布洛克保齡球包,並委託宅急送公司向收貨人代收貨款18萬。潤通達公司同時委託宅急送公司為該貨物投保18萬元,並按3‰的保險費率向宅急送公司支付保險費540元。其後,貨物在宅急送公司發運過程中丟失。潤通達公司作為被保險人,向中國平安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索賠保險金18萬,但是保險公司拒絕理賠。為此他們起訴快遞公司和保險公司索賠。
一審法院以潤通達公司所提交的證據不能證明爭議標的物的實際價值為由,駁回了潤通達公司的訴訟請求。潤通達公司不服一審判決,並提起上訴。
在昨天的法庭上,平安保險公司承認按照18萬的投保金額收取了保費,但該公司的代理人解釋稱,保險合同為非定值保險合同,合同中所聲明的保險金額非保險價值,潤通達公司需要提供丟失物品的實際價值依據,否則不能賠償。保險公司還表示,潤通達公司連發票都拿不出,因此“你們丟的什麼東西都不清楚,是假名牌還是真的包我們根本不知道,到底值不值18萬説不清楚”。
三方均表示不同意調解,法庭沒有當庭宣判。
>>背景新聞
宅急送屢丟貨
據本報以前的報道,宅急送此前已多次丟失價值昂貴的貨物。
北京一家科技公司委託宅急送運送24台新力牌筆記型電腦,途中丟失了17台,損失達9萬餘元。(2011年12月6日報道)
北京一家藝術公司委託宅急送運送8套銀磚,途中丟失了4套,損失達6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