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學季家長忙投保 不同渠道醫保相差4.5萬

2012-09-04 15:01     來源:瀋陽晚報     編輯:范樂

  新的學年開始了,很多家長紛紛給孩子添置“新裝備”。昨日記者了解到,部分家長在給孩子投保城鎮居民醫保或新農合保險時也準備另給孩子購買一份商業學平險。不過客戶發現,同樣50元保費的學平險,個險渠道與團體渠道保障金額卻有明顯差別。如學平險住院醫療保額,團體銷售的保額為6萬元,比個險渠道保額要高1.5萬元。

  不同渠道住院醫療保額差萬元

  最近家住福州交通路的王女士準備給小孩買一份學平險。一家人壽保險公司通過個險渠道銷售的學平險主要分為兩款:B款保費50元,保額分別為意外傷害1萬元、附加意外傷害醫療3000元、附加住院醫療1.5萬元;C款保費100元,對應的保額分別為意外傷害保險金額3萬元、重大疾病保額1萬元、意外醫療保額5000元、住院醫療保額2萬元。

  王女士隨後了解到,這家人壽保險新改版的學平險(團體渠道銷售)保障金額則要高得多。同樣50元保費,雖然附加意外傷害費用補償醫療為3000元,但住院費用補償醫療卻達6萬元。100元保費的條款,重大疾病保額為3萬元,比個險渠道高出2萬元。住院醫療保額為6萬元,比個險渠道住院醫療保額也高出4萬元。王女士告訴記者,她想購買團體版的學平險,但被告知目前市區基本未開展,只能購買個人版的學平險。

  不同渠道保額差異的現象折射出如今學平險的尷尬情形。團體渠道銷售類似“批發”,個險渠道銷售則猶如“零售”,需要業務員逐一銷售。昨日這家壽險公司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市區學校暫未統一代投保,因而學生仍暫難享受團體版學平險的優惠。2003年學平險由強制性投保改為自主投保,學平險銷售模式就此改變。以往學校可作為統一投保人,統一填投保單就行。現在學生需要家長或監護人簽名投保,單個自願投保無疑增加了保險公司人力物力。

  另一位業內人士表示,學校統一投保成本比個人單一投保低得多,因而團體版學平險性價比更高。在自願投保原則下,學校積極配合統一投保,學生就可享受到團體優惠。不過有的家長認為統一投保有強制嫌疑,學校為避嫌不願統一代投保,這樣學生只能個人自行購買學平險。在榕一家保險公司的黃經理也表示,學平險改自願投保後,該公司團體學平險做得很少,眼下主要是個人投保,但量也不多。

  重復投保沒必要

  記者另了解到,隨著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新農合保險的普及,學平險市場也受到分流。一些家長認為給孩子投保了城鎮居民醫保後,就沒必要再投保學平險。

  國壽福州分公司總經理助理任建國表示,不少客戶存在著類似誤區。學平險和城鎮醫保的保障責任有所交叉,客戶發生疾病或者事故後,可向醫保或者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但不能重復賠付。客戶如選擇醫保理賠後,對於超過城鎮醫療保險限額部分的費用,才可到保險公司理賠,有的客戶覺得不合算。

  兩者可互相補充

  福建行政學院副教授闞小冬表示,學平險和城鎮居民醫保在責任上雖有所重復,但它們是不同性質的保險,兩者可互相補充,學生在參保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或者新農合保險後仍可投保學平險以完善保障。

  國壽福州分公司總經理助理任建國解釋道,兩者互為補充體現在兩方面。一是在疾病住院醫療方面,首先城鎮居民醫保有幾百元的起付線標準。同時,在起付線和封頂線之間的符合醫保目錄範圍的費用報銷比例與醫療機構也有關。如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報銷比例可高達90%,到三甲醫院未成年人報銷比例則為60%。其次治療費用可能超過封頂線,這樣部分自付資金和超過城鎮醫療保險限額部分的藥費就可通過學平險賠付。二是在意外傷害治療方面,城鎮居民醫保意外傷害門診費用多由個人承擔,學平險意外傷害醫療保障則包括住院和門診兩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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