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北京豐台區的高女士日前在宣武門附近一工行網點辦理1萬元的跨行匯款業務,儘管沒有成功,但她仍被收取了45元手續費。“匯款不成功還照收手續費,這銀行的錢也太好掙了吧?”高女士氣憤地告訴記者。
採訪中,記者了解到,“匯款不成錢照收”在工、農、中、建等大行均如此辦理,連民生銀行、中信銀行等股份制銀行也有此規定。
對此,消費者普遍表示不解。
銀行只管匯出 成功與否均要收費
據高女士反映,當時該網點的工作人員解釋,在做轉賬業務時只管匯出,至於成不成功工行不管。“不管轉賬匯款是否成功,錢都照收不誤,這太不合理,簡直是霸王條款。”高女士説。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匯款不成錢照收”在工、農、中、建等大行均如此辦理,連民生銀行、中信銀行等股份制銀行也有此規定,像是約定俗成的“行規”。
工行95588客服熱線的工作人員也告訴記者,跨行轉賬匯款業務收費依據2003年銀監會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製定的《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實行市場調節價,由各商業銀行根據成本和目標客戶自主確定價格,是有合法依據的。
“銀行只管將錢匯到對方銀行,能否按時入賬就是對方銀行核實資訊的問題了。如果因為顧客個人操作失誤導致匯款不成功,也與工行無關,手續費是不退的。”客服人員解釋説。
對此解釋的合理性,銀監會相關人員不置可否,只是給記者打了個比方,“這就像到郵局寄信,不能説客戶寫錯了地址,信被打回來就不收郵費了吧?以此推理,匯款不成功也應該收費的。”
服務失敗原因應由第三方認定
但有專家質疑“匯款費似郵費”之説,銀行收服務費的宗旨應該是保證交易的成功,交易目的未實現仍收費,就是不公平,將消費者的權益棄之不顧。
“電話沒撥通還不收費呢!能這麼打比方麼?”中央財經大學金融學教授郭田勇認為,轉賬行與客戶達成商業契約,並收取了服務費,就應盡力保證交易成功,但是如果交易中斷或停止,就不應該按照原價收費。
金融問題專家趙慶明表示,如果確實是因為客戶資訊填錯導致匯款失敗,客戶應該承擔一部分責任,但是銀行也不能完全撇清干系。“有時候是由於銀行內部系統出問題,有時候是由於銀行間的資訊不對等而導致無法及時核實收款人資訊,責任不能全推到消費者身上。”
高女士告訴記者:“當時自助機上沒有關於若操作失敗手續款不退的提示。再説,匯款不成功很可能是銀行系統自身原因造成的。”
她回憶,當時按照轉賬匯款自助機要求填寫資訊時,在系統中所列的“收款網點機構”裏並沒有她要轉賬的開戶銀行網點,也無法另外輸入。她只好選擇距開戶行較近的一個分行營業部,結果導致匯款失敗。當她希望工作人員查詢失敗原因時卻遭到拒絕,讓她去找遼寧省葫蘆島市的收款銀行協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