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人身險消費慎購投連險

2012-05-03 08:57     來源:人民日報     編輯:王偉

  中國保監會日前發佈人身險消費提示公告,倡導按照自身需求購買人身保險産品的保險消費理念。公告內容包括請消費者客觀分析保險需求、購買合適産品、合理開支保費以及慎重退保等內容。

  針對近年來人身險行銷誤導嚴重、“存單變保單”等問題,保監會在公告中明確指出:儘管部分壽險産品偏重投資功能,但本質上屬於保險産品,經營主體是保險公司,不宜將其與銀行存款、國債、基金等金融産品進行片面比較,更不要僅把它作為銀行存款的替代品進行投資。

  針對目前保險消費者盲目投保等問題,公告提醒消費者應根據家庭情況和人生階段,選購合適産品。首先考慮保障,然後是根據經濟條件安排儲蓄和投資理財規劃。近年來熱賣的投資連結保險只適合風險偏好較高的保險消費者進行長期儲蓄所用,不宜作為短期交易的投資品進行購買。保費的支出應與自身經濟條件相適應,一般在年收入的5%—15%之間為宜。

  人身險産品在簽單後一般有10天的猶豫期,在猶豫期內撤銷保單,投保者可收回全部保費,在猶豫期後退保只能收回保單的現金價值或賬戶價值。保監會建議投保者通過保單抵押貸款等方式緩解對資金的一時之需,避免退保産生不必要的損失。(記者曲哲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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