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大地震”考驗多方

2012-05-02 09:04     來源:國際金融報     編輯:王偉

  創業板泡沫的破滅,企業真實業績的曝光,投資者無奈的割肉離場……一場因退市風波引發的創業板“大地震”已經襲來,企業家、投資者乃至管理層,都將面臨最嚴峻的考驗

  “創業者不在套現中瘋狂,就在退市中陣亡。”在醞釀已久的創業板退市制度出臺之後,陽光正東戰略諮詢與金智資本聯合創始人葉峰在新浪微博中道出了這番感嘆,而這番話也的確很好地描繪了部分創業板企業家,在得知退市制度出臺後“心亂如麻”的情形。

  誰將中創業板退市“第一槍”?在回答《國際金融報》記者提出的這一問題時,復旦大學管理學院教授陳超堅決地表示,“任何經營管理不善、喪失核心競爭力、會計財務造假的公司都可能成為退市的目標。”

  創業板泡沫的破滅,企業真實業績的曝光,投資者無奈的割肉離場……一場因退市風波引發的創業板“大地震”已經襲來,企業家、投資者乃至管理層,都將面臨最嚴峻的考驗。

  15家企業拉“警報”

  5月1日,《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2年修訂)將正式施行,這同樣意味著,創業板退市制度也將從5月1日起正式實施。

  在退市制度發佈之後,資本市場首先便掀起了一場“海嘯”。本週首個交易日,創業板出現逾5%的暴跌,其中,安諾其跌停,恒信移動跌9.78%,湯臣倍健跌9.72%,寶德股份跌9.21%。創業板的跌勢蔓延至滬深主機板市場,兩市大盤雙雙收小陰線,上證綜指未能守住2400點。次日,退市制度的余波仍讓創業板跌勢不止。

  究竟是哪些企業會面臨被退市的尷尬?據清科研究中心統計,截至4月26日,在306家已公佈第一季度業績預告的創業板上市公司中,89家企業出現業績下滑,佔比近30.0%,預計虧損的企業有15家,較去年同期5家上漲3倍,其中凈利潤預虧上千萬的企業就有4家,業績下滑及虧損趨勢還將進一步延續。

  在這15家預虧的企業中,國聯水産、海聯訊、通源石油3家公司已連續兩年第一季度虧損。其中,今年第一季度預虧比例最高的國聯水産2011年第一季度虧損額就已達335.95萬元,今年第一季度預計凈利潤虧損將升高至2300萬元至2400萬元,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584.53%至614.29%。

  雖然以往創業板存在企業季度虧損,但全年終能扭虧為盈,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根據深交所4月19日披露的2011年報修正公告,當升科技未能倖免。根據公告,當升科技2011年營業總收入為6.68億元,同比減少21.02%;凈利潤為-72.8萬元,同比減少102.10%。這是自2009年創業板開啟以來首次出現的虧損年報。隨著創業板退市制度的出臺,業績虧損的上市公司未來將面臨退市風險。

  “創業板是落實自主創新國家戰略及支援處於高成長期的創業企業的重要平臺。但由於上市審核、保薦與新股詢價制度上的缺失,自2009年10月推出創業板以來,上市的公司數量增長很快,至2012年4月24日已有309家公司在創業板上市交易,8家已過會,還有大批企業排隊等著上市。”陳超質疑稱,“其中有多少是真正具有‘自主創新’、‘可持續性成長’的創業企業?”陳超認為,目前有“退市嫌疑”的正是上市前過度財務包裝的企業,公司治理結構薄弱造成會計財務造假的企業,缺乏可持續性的核心競爭力的企業。

  機構散戶均“中招”

  對於這場創業板大地震,資本市場中相對弱勢的中小散戶應該如何防範呢?昨日,申銀萬國上海延長路營業部內,股民們“各出奇招”。資深股民張先生表示,“創業板不是你玩就玩得起的,一定要有較高的風險意識,怕退市就不要買創業板股票了,惹不起就躲唄。”

  陳超也表示,“投資者對股票投資的選擇應盡可能以具有投資價值的好公司為主,而非炒作題材的長期虧損的公司。”

  事實上,創業板的這場“大地震”,“震”到的不僅僅是中小散戶,清科研究中心觀測到,在此次報虧的15家創業板企業中,有10家均獲得了來自VC/PE機構的投資。其中,僅同創偉業涉及的預虧企業就多達3家,分別是當升科技、國聯水産和新大新材,但實際減持退出的僅有當升科技1個項目。除當升科技外,深創投投資的東方日升也在報虧之列,且深創投對2個項目均有減持退出。面臨嚴峻的國內外經濟環境,創業板上市公司今年將遭遇更大挑戰,機構投資回報縮水也已然成為定勢。

  “如此一來,投資者在選擇投資標的時,可能會關注創業小企業的退市風險,謹慎選擇高市盈率的新股,尤其會更加關注VC/PE的鎖定期長短。”陳超指出。由於上市後VC/PE的退出鎖定期通常較短,他們可能在上市公司退市前就已出售了所有的持股。陳超進一步解釋稱,“為保護資訊相對不利的小投資者,對VC/PE持股的鎖定期限應按其在上市前進入的時間長短,要求上市前1年才投的PE其部分持股的鎖定期長達3年。”陳超建議。

  執行退市需“狠心”

  5月1日,是退市制度真正開始實施的日子,儘管按時間退算,第一家創業板退市企業,最早也要到2013年出現,但擁有“雪亮”眼睛的中小散戶卻有些懷疑。股民王女士的觀點引起了部分“股友”的共鳴,“會不會到時候説要考慮散戶的利益,所以不能退市?”還有部分個人投資者則認為,創業板公司涉嫌造假包裝上市,投資者為此買單後,卻眼睜睜看著對方退市而無法問責。

  “執法不嚴,鑽法律漏洞,是最大的障礙。”陳超認為,證監會對遊戲規則的制定與執行要公開、公正、與公平,鼓勵好公司上市融資,同時要對管理不善,尤其是會計財務造假,過度包裝,掏空資産的公司給予退市的懲處。對其高管與內部人包括董事是否有違法失職,未善盡其職責,損害股東利益的行為進行監管。

  但創業板退市制度進入公眾眼簾以來,部分內容仍飽受爭議。“最難實施的兩條退市標準就是:公司最近36個月內累計受到本所三次公開譴責、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收盤價均低於每股面值。”對創業板有很深研究的清科研究中心分析師張琦對《國際金融報》記者指出,上述兩條可能在執行力度上會打折扣,“不過,將來會有措施配套這兩條”。

  此外,還有專家認為,意見稿提出“不支援創業板公司借殼恢復上市”,“不支援”三個字從字面上看仍留有餘地,應改為“不允許”。據報道,深交所曾表示將採納這一意見,但實際上在“上市規則”中,這一條款並無改變痕跡。

  至於個人投資者風險的問題,張琦表示,目前已有“退市整理期”制度,而且,創業板公司退市後平移至代辦股份轉讓,個人投資者仍可以在上面轉讓股份。“但這一系統交易量不會很大。”張琦補充説。

  陳超則建議,應該允許集體訴訟,對有重大違規、違法的公司與管理層以及未盡職責的董事會,投資者得以通過集體訴訟的方式,對他們提出集體訴訟。對於這些內部知情人士在退市前的違法內幕交易行為更要嚴格懲處。(本報記者 趙怡雯 實習生 李柯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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