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欺詐犯罪正成為保險大省浙江面臨的“成長煩惱”。昨天,浙江保險行業成立“反保險欺詐中心”,將配合公安部門重拳打擊保險欺詐犯罪。
保險欺詐風險顯現
浙江省2011年實現保費收入879.3億元,排名全國第4位,為經濟社會提供了高達24.3萬億元的風險保障。但是在保險業快速發展的同時,保險欺詐風險逐步顯現,常以“假機構”、“假保單”、“假賠案”等形式出現。據統計,2007年以來,全省共處置保險欺詐犯罪案件231余件,涉案金額4000余萬元。
浙江保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保險欺詐犯罪案件中,作案人員專業化、團夥化,手段智慧化,涉案資金鉅額化、跨區域犯罪等特徵明顯。保險欺詐犯罪活動嚴重損害了保險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擾亂了市場秩序,損害了行業形象,如果放任不管或打擊不力,將對浙江保險業的健康發展造成嚴重衝擊。
反保險欺詐資訊共用
“反保險欺詐中心”將作為推進反保險欺詐協作的專門工作機構。中心在反保險欺詐工作中將發揮資訊共用、情報匯集、辦案協作、宣傳教育“四大平臺”功能。其中,中心將建立“高風險客戶數據庫”、“高風險從業人員數據庫”、“高風險車輛服務機構數據庫”及典型案件通報制度,實現行業反保險欺詐資訊的互通共用;拓寬保險欺詐案件線索的蒐集渠道,建立相關情報的收集、匯總、研判和移交規則,做好與公安機關的情報銜接工作,及時將情報用於案件偵辦;整合行業反保險欺詐工作資源,推進中心實體化運作,設立反保險欺詐專項基金,建立和完善配合公安機關辦案的工作流程,探索聯合辦案、重大案件提前介入等制度。
據了解,全省保險業將做好案件線索排查、資訊提供、偵辦協作等相關配合工作,提升報案、線索移交的數量和品質,力爭在立案、破案和追責上取得新突破。其中,要把打擊重點放在車險、意外險等保險欺詐案件多發領域。
風險提示
浙江保監局提醒消費者防範保險欺詐時,應當有七項注意:
一是不要購買境外流入的“地下保單”和省外流入的違規保單。
二是通過保險仲介機構購買保險産品時,要查證銷售機構是否具有保險監管部門頒發的經營保險仲介業務許可證。面對主動到府拜訪的行銷人員首先要查看《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以及《保險代理人展業證書》。
三是掌握區分真假保單的基本技巧。一般而言,真保單印刷品質較高,假保單相對粗糙;真保單上保險單號、流水號、限售地區等資訊一應俱全,假保單往往沒有這些資訊,或者資訊不全;真保單正面或背面印有保險公司的統一客服電話和網站,供消費者查詢,假保單上往往沒有統一的客服電話,僅留有手機或虛構的固定電話。
四是在購買保險産品時,不應被片面的低價吸引。
五是及時通過正規途徑查驗保單。消費者在購買保險時,應主動利用保險公司的查詢和投訴系統,對保單“去偽求真”。
六是發生保險事故後,及時通知保險公司,如實説明事故情況,如實提交理賠資料,不參與、不配合保險詐騙活動。
七是如發現非法經營保險業務、非法經營保險仲介業務、假保單、保險詐騙等涉嫌違法犯罪的行為和線索,請直接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也可以向“反保險欺詐中心”舉報,舉報電話:0571- 85061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