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2年中央一號文件出臺後,湖北銀監局推出了三項措施:一是積極推進農村金融服務的“三個全覆蓋”,通過農商行、村鎮銀行、電話銀行在不同級別、地域內的全覆蓋,構建多層次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提升農村基礎金融服務均等化水準。二是在積極推動涉農銀行機構改革發展的同時,積極引導銀行機構創新金融産品和服務模式。三是及時研究出臺轄內銀行業支援農業科技金融創新的指導意見,引導銀行積極開發支援農業科技發展的金融産品和服務,支援和鼓勵銀行探索開辦農業科技專利質押融資業務,加大對科技型農村企業的信貸支援力度,不斷滿足農業科技急需、農村建設急用、農業生産急缺的合理資金需求,提升銀行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和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