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監管機構2011處罰經典案例

2011-12-29 11:31     來源:中國經濟網     編輯:范樂

  最新披露的按照新會計準則前11個月數據,全國共實現規模保費收入13257.6億元,較去年同期13440億元略降1.36%。其中,按照規模保費高低排名,全國排在前十位地區依次為廣東、江蘇、山東、河南、北京、四川、上海、河北、浙江和湖北。而此9大保監局(北京除外)2011年度的監管風格及經典處罰案例不得不説。

  數據顯示,廣東省(深圳除外)規模保費收入1124.7億元,較去年同期的1137.7億元略有下降,在全國保費收入普降的情況下,其增長高於平均水準,市場份額由去年同期的8.46%升至今年的8.48%。其中,財産險、意外險、健康險規模保費增速明顯。

  與其他保監局相比,廣東保監局可謂高産,截至昨日,開出的罰單已達到254張,數倍于多數保監局。年內主抓仲介規範化,對仲介虛開發票的行為可謂有一罰一。但最有特點的處罰還屬以下兩則。

  10月24日,廣東保監局發佈行政處罰公告,粵保監罰〔2011〕196號顯示,經查,2010年至2011年5月,天安保險行銷陽江中心支公司陽春行銷服務部存在私自製作客戶印章,導致業務數據不真實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二條第(一)項,廣東保監局責令該行銷服務部改正,並決定給予罰款15萬元的行政處罰。

  另外,粵保監罰[2011]133號顯示,經查,2010年1月至2011年2月期間,人保壽險佛山市中心支公司存在以下違法行為:一是銀行保險業務帳外給予激勵費用。2010年1月至2011年2月期間,該中心支公司部分分支機構存在通過向銀保專管員發放佣金收入,向有銀保業務合作的銀行櫃員進行業務激勵的行為。二是虛擬投保人出具團險保單。廣東保監局責令該中心支公司改正,給予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今年前十一個月,江蘇省規模保費收入1105.6億元,較去年同期的1080億元增加25.6億元,同比增2.37%,明顯高於全國增速。市場份額由去年同期的8.04%升至今年的8.34%。其中,財産險、意外險、健康險規模保費增速明顯。

  從監管風格上看,江蘇保監局屬“重點捕撈”型,今年的罰單主要開向虛列費用。其中,9月9日,江蘇保監局發佈行政處罰公告蘇保監罰〔2011〕43號顯示,2011年4月20日,客戶馮某向安邦財産東臺支公司投保車牌號為蘇JZR933的普通二輪摩托車交強險,該公司拒絕承保。上述行為違反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十條的規定。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江蘇保監局責令安邦財險改正,並作出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今年3月30日,蘇保監罰〔2011〕13號罰單顯示,2008年8月31日,人保財險淮安市清浦支公司在與昆山吉峰保險代理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以下簡稱“泰州吉峰”,該機構2009年7月16日撤銷)合作學生、幼兒意外傷害保險(以下簡稱“學平險”)業務過程中,在泰州吉峰未提供學平險卡式保單、投保單和人員清單情況下,按照泰州吉峰口頭確認的學生人數,將12000份卡式保單以陽山學校和臨城鎮劉陸小學作為被保險人,分三張臺帳保單錄入公司承保業務系統。上述學平險業務中有3619份卡式保單業務實際並未發生。該公司在系統中合計錄入上述學平險業務保費334493.6元,但實收保費合計238451元,該公司把保費差額部分在業務系統中虛挂應收,並於2008年12月-2009年12月期間,通過9張財務憑證下虛列業務員手續費、辦公費等費用的方式衝抵上述虛挂的學平險應收保費。江蘇保監局責令該公司改正,並作出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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