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小額貸款業明顯提速

2011-11-29 11:07     來源:深圳特區報     編輯:范樂

  作為全國最早進行小額貸款試點的城市,經過六年來的探索與創新,深圳在該領域已經取得了顯著成績。這一新興的金融服務業態,目前正在解決我市中小微型企業融資難方面發揮積極而特殊的作用。

  記者昨日從深圳市小額貸款行業協會獲悉,得益於2009年1月市政府頒布《深圳市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的有力推動,我市小額貸款行業發展明顯提速。至今年6月底,已有32家小貸公司正式開業運營。儘管機構數量不算多,但公司實力較強,註冊資本金合計達到人民幣38.2億元,平均註冊資本為1.19億元。目前我市小貸公司已累計發放貸款30.15萬筆,為社會解決融資需求215.14億元。其中15家公司的中小微型企業客戶數量累計達2萬家以上,還有5家公司的個體工商戶與個人創業就業者客戶累計超過20萬戶。

  小貸金融政策效應逐步顯現

  “我市小額貸款行業發展呈現理性、穩健態勢。”業內專家表示,小貸企業經營管理能夠依法合規,業務發展不得“非法集資”與“非法催收”的兩條“高壓線”得到嚴格遵守執行,以風險控制為核心的基本管理制度體系不斷強化充實,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同步協調發展,形成了一批具有特色優勢和標桿效應的小額貸款公司,支援中小微型企業和個人創業者“短、小、頻、急”資金需求的政策效應逐步顯現,在一定程度上合理引導了民間借貸資金流向,對解決我市中小微型企業融資難題,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工作,進一步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

  行業協會有關負責人對記者介紹,實踐證明,小額貸款公司在直接服務中小微型企業方面,確實有著很現實的比較優勢。以國內最早獲准成立的中安信業創業投資諮詢公司為例,該公司自2006年以來,已累計發展小商戶、小業主和個人創業客戶8.5萬餘戶,創造就業機會50萬餘個;累計交納稅費1億多元,其客戶繳納稅收共計6億多元,繳納社會保險費累計19.8億元。

  更重要的是,我市小額貸款企業通過與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合作,在全國小額貸款行業中首創以助貸方式開展金融服務,走了一條與國內各省市不同的新路子。致力於成為各銀行對中小微型企業提供金融信貸服務的助手和夥伴,並在今後向著金融信貸業務零售商、金融信貸仲介服務商或者小微型專業銀行的專業化方向發展,已成為我市廣大小額貸款公司未來的成長目標。

  創新模式成深圳小貸發展新路

  小貸公司自身的融資問題不解決好,就難言做大做強,這是試點過程中業內公認的頭號難題。

  在監管部門的大力支援下,深圳小貸行業對此進行了積極探索與創新,通過與銀行合作的新模式成功打通了資金瓶頸。

  據介紹,目前我市小額貸款公司與銀行的合作主要有三種方式:一是助貸方式,這是深圳金融系統首創,曾獲深圳市金融創新獎。二是聯合貸款方式,即小額貸款公司對單筆超過小貸公司信貸規模控制500萬元要求的長期穩定客戶,與合作銀行分別確定承擔不同比例的貸款金額,並按此比例分別收取利息收入。三是信貸資産轉讓方式。

  該行業協會負責人對記者表示,上述三種方式的合作有以下幾大特點:首先,在合作模式上,是由小額貸款公司與合作的銀行機構進行具體協商,包括信貸規模、資金用途、利率水準、風險管控、擔保抵(質)押以及貸後管理等,達成全面合作協議,約定合作雙方的權利、義務、風險約束條件等,並且制訂了相應的操作規範與流程。

  其次,在資訊互通上,銀行都要求小額貸款公司建立規範化的資訊管理系統,並且採取有效手段與銀行做到資訊實時共用,風險切實可控。

  其三,在利息收取上,按照業務規模和風險狀況,總體利率水準呈中等穩定趨勢。2011年受國家貨幣政策調控影響,利率水準有所上升,但也未達到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符合國家相關政策的規定。統計顯示,我市凡與銀行合作的小額貸款公司,對中小微型企業的貸款利率2010年基本上維持在年利率18%,2011年上半年略有上升,部分産品的年利率調整為21.6%。

  其四,在資金管理上,無論是貸款的發放收回、利息和費用的收取,以及銀行購買信貸資産的資金,全部都放到小額貸款公司在合作銀行開立的歸集賬戶上,完全受到銀行的監控。

  其五,在利益分配上,助貸是銀行收取全額利息,小額貸款公司從銀行收取不超2%的手續費。

  其六,在風險保障上,銀行還要求小額貸款公司在合作中,提供三種保證:一是通常要繳納一筆基礎保證金存入合作銀行。這筆資金從小額貸款公司的自有資金中支付。二是再按照授信額度的使用總額,由小額貸款公司以自有資金,在合作銀行存入10%的比例保證金。三是由小額貸款公司的大股東或母公司,或本系統內的擔保公司出具第三方保證函。 記者 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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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微型企業融資“治本之道”

  解決中小微型企業尤其是小微型企業的融資難,是近年來金融領域最受重視的命題。儘管銀行機構不斷向中小微型企業進行信貸政策傾斜,採取了包括對中小微型企業貸款不受存貸比限制、提高不良貸款容忍度,以及稅收優惠政策等各種措施,但尚未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以深圳市場為例,儘管深圳市政府和各金融機構為緩解中小微企業資金緊缺作出了極大的努力,但在2010年深圳市各金融機構的貸款餘額1.68萬億元規模中對中型企業貸款為2452.55億元,佔比14.59%;對小微型企業的貸款餘額為1302.86億元,佔比7.75%,尚不足10%。“從國內外的金融發展歷史情況看,要求大的銀行機構去為中小微型企業直接提供信貸支援,這種做法難度極大,操作上存在很多問題。”業內人士提出,在當前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新形勢下,有必要重新審視金融體制、運作機制和服務模式,重新思考金融業支援中小微型企業的方式。

  業內專家分析認為,國家“十二五”規劃在深化金融體制改革方面,已明確提出“全面推動金融改革、開發和發展,構建組織多元、服務高效、監管審慎、風險可控的金融體系,不斷增強金融市場功能,更好地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服務”。深圳市領導近日在相關調研時更是明確要求,“大力發展小額貸款、金融租賃、擔保和債券等,完善適應中小創新型企業發展的全方位金融支撐體系。”

  根據上述精神,結合我市小額貸款行業的實踐,業界提出應當按照市場細分的要求,採用“以小(小額貸款公司等小型金融機構)對小(小微型企業)”的思路,著力構築金融機構與實體經濟之間的“微迴圈金融支撐系統”,由小額貸款公司等直接服務於小微型企業,大型銀行機構則提供資金和技術支援。通俗地講,就是銀行機構做資金的“批發”業務,小額貸款公司去做資金的“零售”業務。

  具體而言,深圳可在幾個領域先行先試:

  一是在金融體制改革上加強組織體系創新,大力加強小額貸款公司、村鎮銀行等小型金融機構的建設,探索發展小型專業化的科技銀行、物流銀行、文化銀行、小微企業銀行,以及各式各樣的社區銀行。

  二是在金融信貸運作機制上進行創新,重新定位和整合金融資源,形成體制內大中小金融機構的合理分工。

  三是在金融信貸服務的模式上進行創新,率先打破金融機構難做小微型企業信貸服務的困局,積極引入商業保險的風險分散機制和經濟補償功能,鼓勵財産保險公司開展專為小微企業增信擔保的“小額貸款保證保險”、專為促進小額貸款公司與銀行合作的“小額貸款公司履約保證保險”等新型業務,解決小微金融企業的後顧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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