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中國保監會發布實施《保險公司次級定期債務管理辦法》,對2004年發布實施的暫行辦法進行了修訂。新《辦法》增加了“開業超過三年”的募集條件,對募集規模的上限由不超過上年末凈資產的100%降低到50%,明確了“兩年內未受到重大行政處罰”的具體標準,險企發債的門檻明顯提高。
相較于保監會2004年發布實施的《保險公司次級定期債務管理暫行辦法》,此次修訂後的《辦法》增加募集次級債必要性和償債能力的原則要求,規定險企累計未償付的次級債上限不超過上年末凈資產的50%,計入附屬資本的次級債金額不超過凈資產的50%,均低于此前規定的100%。
業內人士認為,此次新《辦法》頒布雖然提高了門檻、降低了發行額度,但大型保險公司發行次級債的額度較高且空間較大,新《辦法》對通過次級債來提高償付能力不構成實質性障礙,對大型保險公司影響輕微。
11月14日,為了進一步完善償付能力監管制度,中國保監會發布了《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報告編報規則問題解答第13號:次級債和股東增資》,要求保險公司募集的次級債計入實際資本的金額不得超過期末凈資產的50%。
“目前,部分險企的償付能力這部分充足率比較低,有的甚至低于監管要求,因此,很多險企選擇再融資來補充這部分資本。次級債的審核過程比較簡單,固然具有自身的優勢。但是未來險企是否會選擇次級債的方式融資還要根據本公司的狀況,次級債融資並不是趨勢性的選擇。”民族證券保險業分析師宋健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指出。
高負債成本
緣何前赴後繼?
“對于目前次級債的發行,有些令人看不清楚。有的銀行資本並不緊張,卻選擇在高負債成本的情況下繼續發次級債,令人有些迷惑。”一位券商分析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指出。
今年的次級債市場,利率一路飆升。民生銀行等多家銀行次級債票面年利率均超5%。
保險行業也是如此。
6月中國人民財產保險50億元人民幣次級債,期限為10年,首五年票面年利率為5.38%。平安人壽以5.70%的票息發行了40億元人民幣10年期次級債務。中國人壽保險300億元次級債的期限全部為10年,前五個計息年度的票面年利率為5.50%,中國人壽在第五年末具有贖回權;倘若公司不行使贖回權,則後五個計息年度的票面年利率為7.50%。
與去年大概平均4.5%的票面利率相比,今年的次級債利率上升了超過1個百分點。
業內人士指出,目前的存貸款利率處于相對高位,銀行間的流動性相對緊張,從而才導致銀行資金成本增大,發次級債的成本水漲船高。
“但是由于目前有些銀行的資本充足率仍然緊張,存款又在流失,所以明知道負債成本高,大家也會發債。”民族證券銀行業分析師張景說。
“明年銀行業股權融資的需求變得不那麼迫切,幾家銀行還將繼續發放次級債。”東方證券金麟表示。
“在股權融資已經基本告一段落的時候,明年如果各家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再呈現相對緊張的狀態,或者需要資金,那麼基本上會選擇利用次級債來補充附屬資本的方式解決。”張景說。(記者 曹 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