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貓煙花董事長違規炒股遭證監會處罰 被迫辭職

2011-07-26 08:47     來源:證券日報     編輯:王思羽

  熊貓煙花(600599.SZ)7月25日晚發佈公告稱,公司董事會于當日收到董事長趙偉平的書面辭呈,趙偉平申請辭去公司董事長、董事以及在公司董事會擔任的所有職務。而根據相關規定,趙偉平的辭呈自送達董事會時即生效。

  而對於趙偉平離職的原因,熊貓煙花方面僅以“工作原因”一筆帶過。但法德律師事務所的曹湛律師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趙偉平在今年6月由於違規買賣公司股票曾遭到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按照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選任與行為指引》的規定,近三年受過證監會行政處罰的人士不能擔任上市公司董事,因而趙偉平是由於違規炒股行為不能再擔任公司董事長等相關高管職務,並非一般意義上的“工作原因”。

  趙偉平3年內無望復出

  今年6月,證監會的一紙《行政處罰決定書》下達至熊貓煙花,監管部門認定,公司董事長趙偉平在2006年7月1日當選公司董事後,買入872,503股公司股票,並在六個月內賣出,獲利371萬元,觸犯了《證券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趙偉平的炒股所得應歸公司所有。6月23日,趙偉平將371萬元匯入熊貓煙花賬戶。

  曹湛律師表示,雖然趙偉平將炒股所得退回了公司,但其在今後3年內依然不能出任任何一家上市公司的高管。

  值得注意的是,熊貓煙花的公告僅表示趙偉平在2006年7月任職後至今,由於短線操作的行為違規獲利371萬元,但對於違規操作的時間、次數均語焉不詳。而在趙偉平執掌熊貓煙花的5年內,公司先後與東信煙花、李渡煙花傳出過重組的緋聞。如果趙偉平短線操作的時間與公司的重組時刻表出現偶然的巧合,那麼趙偉平“短線交易”的背後也許還隱藏著內幕交易、隱蔽利益輸送等資本市場的痼疾。

  副董事長李民接任

  其實早在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決定下達至熊貓煙花,趙偉平無法再擔任公司高管的命運已經註定。熊貓煙花于7月22日召開董事會,將公司現任副董事長李民推上了董事長的席位。

  有意思的是,在趙偉平出任熊貓煙花董事長前,李民曾在2005年8月—2006年7月年擔任過熊貓煙花的掌門人。但彼時熊貓煙花違規整改的風波尚未平息,李民在任其間亦未出現明顯改善,於是由趙偉平接過了熊貓煙花的“重任”。只是,在趙偉平掌舵其間,熊貓煙花由於沒有獨立商標權、廠房倉庫手續不全等問題,依舊整改風波不斷。

  時隔5年,當年救場的一幕再度在趙偉平和李民中間上演,只是雙方的角色發生了互換。

  而被迫卸下公司董事長職務的趙偉平,依然通過其92.5%的銀河灣國際投資公司,持有熊貓煙花27.39%的股權,其實際控制人的位置並未發生改變。(記者 鄭 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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