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收入實際增速未達標 CPI致收入實際增速慢

2011-07-22 07:09     來源:京華時報     編輯:王思羽

  昨天,市人大常委會第26次會議聽取了一系列報告,在北京市201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上半年執行情況的報告中,今年上半年,本市城鄉居民每人平均收入分別增長10.1%和12.4%,但扣除物價因素後,本市城鄉居民收入實際增速則為 4.4%和6.5%,與今年7%的目標相比還有一定差距。2010年審計工作報告顯示,截至2010年末,市和區(縣)兩級政府性債務餘額為3745.45億元。與全市綜合財力相比,本市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率為61.71%,處於可控範圍內。

  >>數説

  50%提高

  起徵點後,本市工資薪金所得納稅人的數量將從2010年454萬人,減少229萬人左右,納稅人下降了50%左右。

  17.8%上半年

  ,本市土地收入為688.9億元,同比下降17.8%,完成年度預算的43.2%。其中,市級土地出讓收入完成439.5億元,同比下降5.2%,完成年度預算的69.8%。

  2093億

  元2010年市級財政總收入2093.5億元,總支出2067.2億元,結余26.3億元。

  3745億

  元截至2010年末,市和區(縣)兩級政府性債務餘額為3745.45億元,其中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3170.83億元,佔84.65%;政府擔保債務279.02億元;其他債務295.6億元。

  分配

  CPI高漲致收入實際增速慢

  北京市201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上半年執行情況的報告顯示,上半年,本市城鄉居民每人平均收入分別增長10.1%和12.4%,為近年來較高水準。市發改委副主任趙磊解釋稱,這兩個數字是“名義收入”,但是扣除價格因素後,城鎮居民收入增長是4.4%,農村居民收入增長是6.5%。而北京今年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目標定為7%。

  市發改委主任張工在作報告時表示,上半年,本市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累計上漲5.5%,新漲價因素有所增加,價格水準持續高位運作。扣除物價因素後,本市城鄉居民收入實際增速與年初目標相比還有一定差距。

  趙磊進一步解釋,今年價格因素形勢比較嚴峻,所以完成全年實際增長的目標面臨很大壓力。同時,他表示,收入分配的調整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在國家調整收入方案沒有出來之前,地方政府有很大難度。市政府已經開始著手研究制定促進居民收入增長的實施意見,將在近期對外公佈。

  >>應對

  用“賣地款”建立價格調節基金

  為完成全年居民收入實際增長7%的目標,本市將相繼推出一些措施。在主要措施中,張工表示,將著力穩定物價水準和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張工稱,將研究建立本市價格調節基金,豐富和完善應急條件下價格調控的手段。

  趙磊會後進一步解釋説,價格調節基金本市以前也有過,後來被劃分到各個部門。今年,國務院要求全國31個省市都要建立價格調節基金,本市正在研究如何進行整合使其發揮更大作用。

  趙磊稱,價格調節基金的來源需要進一步確定,但可能來自於土地出讓金等收入。此外,該基金將著力於調節保障市場供應和加大低收入群體的補貼,進行生活必需品的政府儲備等。

  下半年逐步提高最低工資標準

  為繼續提高城鄉居民收入水準,張工介紹,本市將加大公益性就業崗位的開發力度。重點做好西部轉型地區、大學生、農民工、就業困難群體就業幫扶工作,適時提高農村公益性就業人員收入。

  同時,要完善工資正常增長機制,繼續完善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政策,建立和完善企業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企業人工成本狀況為主要內容的工資宏觀指導體系,大力推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加強國有企業工資管理,調整優化分配結構,著力提高低收入職工和一線職工的工資水準。

  收支

  土地出讓金同比下滑17.8%

  市人大常委會第26次會議聽取了關於北京市2010年本市市級決算和2011年上半年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今年上半年,本市土地出讓金為688.9億元,同比下降17.8%。此外,房地産營業稅增速也從年初41.5%下滑至5.5%。市財政局表示,下半年全市房地産業後續走勢存在較大不確定性,財政收入增長難度加大。

  市財政局局長楊曉超表示,上半年,全市地方財政一般預算收入累計完成1654億元,同比增長27.9%,完成年度預算的64.5%。

  今年以來,財政收入高位增長受到了經濟增長的帶動以及政策性增收拉動,同時,去年年末車市銷售井噴,樓市交易反彈,促使今年年初翹尾增收較多,四是物價上漲形成一定助推因素。

  此外,上半年,本市土地收入為688.9億元,同比下降17.8%,完成年度預算的43.2%。土地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成交土地面積減少、成交價降低,以及去年同期土地收入基數較高等。

  楊曉超介紹,財政收入結構來看,呈現“一減一增”趨勢。“一減”即房地産業雖然仍是本市主要收入來源,但在土地、金融、稅收等一系列調控政策綜合作用下,相關稅種呈不同程度的下行走勢,支撐作用有所減弱。其中,房地産營業稅快速下滑,同比增速由年初的41.5%降至上半年的5.5%;“一增”即金融、資訊軟體等新興産業以及批發零售、居民和商務服務業等産業相關稅收增勢較好,稅收貢獻不斷增強。

  財政收入增收結構的變化與宏觀調控預期目標相符,表明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優化産業結構政策效果初步顯現。

  >>解讀

  提高起徵點納稅人數將少一半

  楊曉超表示,下半年隨著個人所得稅法、結構性減稅政策的實施,以及限房、限車政策效果的不斷顯現,特別是在控制通脹任務緊迫、總體流動性不斷收緊的背景下,全市房地産業、金融稅收後續走勢存在較大不確定性,財政收入增長難度加大。

  根據2010年本市市級決算的報告,市級一般預算收入中個人所得稅額為215.3億元,佔總收入的16.5%。按照新通過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今年9月1日,全國將實行新的工資所得扣除標準。

  對此,市財政局副局長孟景偉表示,個人所得稅稅收上半年完成156億,實施新標準後,經過靜態測算,提高起徵點預計對今年財政收入影響12億,明年全年預計影響36個億左右。

  提高起徵點後,本市工資薪金所得納稅人的數量將從2010年454萬人,減少229萬人左右,納稅人下降了50%左右。

  債務

  政府債務率為61.71%

  部分債務未按規定用途使用

  昨天,市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聽取了關於北京市2010年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報告稱,截至2010年末,市和區(縣)兩級政府性債務餘額為3745.45億元。與全市綜合財力相比,本市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率為61.71%,處於可控範圍內。

  北京市審計局局長李穎津在作報告時介紹,在審計署統一組織下,對本市1997年至2010年政府性債務開展了審計,審計涉及市和區(縣)兩級財政、發展改革部門和41個政府融資平臺。

  李穎津在報告中稱,截至2010年末,與全市綜合財力相比,本市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率為61.71%,按照國務院下發的審計工作方案,處於可控範圍內。

  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部分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不健全,債務的舉借、使用、償還管理不到位。目前除地方政府債券和國債轉貸資金外,其他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尚未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全市尚未制定統一的政府性債務舉借計劃或債務收支計劃,高校、醫院、公共事業單位等存在其他債務的單位未納入統計和監控範圍。部分政府性債務未按規定用途使用。

  李穎津稱,審計提出上述問題後,市政府已經研究起草了《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政府債務管理的意見》,明確了部門管理職責,要求加強對政府性債務舉借、管理、使用、償還各環節的風險控制。

  >>釋疑

  61.71%是否可控

  總額略高但在可控範圍

  市財政局副局長孟景偉表示,按照審計方案計算,債務率指的是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和本市綜合財力比較得來的。目前關於債務的風險指標,國內沒有統一的參考的體系和規定。據了解,財政部已著手研究一個指標體系,但鋻於中國的國情,目前還沒有出臺。國家審計署在對地方政府性債務進行摸底時,是參考歐美、南美等地的政府性債務率的情況,提出了一個全國統一的債務率指標為100%。也就是説,債務率超過100%的存在風險,反之,即處於可控的範圍。因此,北京市61.71%的債務率在此範圍之內。

  人大財政金融學院一位教授表示,3745.45億的債務餘額與去年財政總收入2093.5億元相比,本市地方債數字略顯稍多,但應該在可控範圍內。她解釋説,由於地方債很多是具有地方政府背景的國企直接借債,而非政府直接借債,所以即使出現較壞的局面,也只是這些公司破産,而不會對政府造成較為直接的影響。同時,通常情況下政府也會採取變通的手法,由其他有實力的公司重新接手這些債務。因此,即使北京市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3170.83億元,佔總數84.65%,這也只是政府的隱性風險,而非直接風險。

  是否應減少地方債

  過快降低規模影響GDP

  這是本市首次公佈地方債。人大財政金融學院教授認為,這其實已經體現了政府意識到地方債風險的問題。在查清本市地方債“家底”之後,政府部門才能視具體情況,陸續出臺解決地方債問題的措施。

  她同時表示,並不建議政府“因噎廢食”,過快降低地方債規模和借債規模。因為地方財政實力還是有限,有限的財政收入不可能滿足北京經濟社會發展的全部資金需求。如果過快降低地方債規模和借債規模,就會出現發展時無錢可用的局面。這一方面會過快降低本市的GDP增速,另一方面一些行業無錢發展,還會出現影響就業等問題。

  此外她特別建議,應由財政部增加代理地方政府發行地方債的規模,並限定這些資金的用途,合理引導地方政府的地方債資金投向,降低地方政府自籌地方債務的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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