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友“微”觀
“誰自己買東西辦購物卡?”
@水皮:太認真了不好,誰自己買東西辦購物卡的?
@金牛賀歲:卡是腐敗的副産品,是表像,腐敗的主産品、根是權力過大,沒有監督。
@s桑小姐:購物卡也要實名登記了?要不要人民幣也實名制?“刻舟求劍”這個成語不是小學就學過嗎?
@linchguo:銀行卡也是實名制,照樣誰都可以用。
@樂在囧途:直接取消了就完了。誰見過其他國家有購物卡?還整成一個金融創新了。
來源:新浪微博
■ 專家建言
反腐專家、中央黨校教授林喆:
用卡環節也需實名制
新京報:你如何評價新出臺的預付卡管理意見?
林喆:非常好,預付卡這兩年已經成了新的賄賂形式。但我認為,不僅購卡環節需要實名制、用卡環節依然需要實名制。
辦卡時應該將購卡人資訊錄入預付卡內,消費卡時系統如顯示不是持卡人,就要求出示身份證,就會有一個記錄,而有的人不願意留記錄,可能暴露其受賄行為,這就能多少制止預付卡受賄行為的發生。這種做法對一般的朋友之間送卡沒有什麼影響,如果購物卡的買贈雙方之間存在利益關係,被贈與者就會有心理負擔,多少會有所考慮。
此外,如果是單位買卡,應該有一個公示。比如單位這一年發了多少卡,所有收卡人的名字要張榜。之後,發卡單位應該到消費單位進行核對,這就是一個審計制度。如果贈送給別人,消費單位會顯現卡被誰使用了。
新京報:預付卡實名制需要商家執行到位才能顯出效果,但目前來看,商家動力並不大。
林喆:商家不管有沒有腐敗,以追求利潤為目標的,預付卡的實名制會影響到他的利潤,他當然不會這麼積極的配合。因此,需要對發卡人和商家進行更為詳細的規定,要有處罰制度。任何一種廉政制度都是社會系統性工程,不能指望一個部門的力量。
新京報:我國從1991年就開始整治預付卡,為何一直未見成效,反而愈演愈烈?
林喆:最好的解決辦法是取消預付卡。雖然預付卡一方面滿足了消費便利的要求,但另一方面,隨著發卡量的膨脹而引發的社會腐敗現象愈演愈烈,成為腐敗的一個重要手段,要根治預付卡造成的腐敗問題就應該取消預付卡,而目前預付卡給普通老百姓帶來的便利性則可通過其他銀行卡來代替。 ( 記者 蘇曼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