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一定的信託契約原理,由基金髮起人和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訂立基金契約而組建的投資基金。基金管理人依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契約負責基金的經營和管理操作;基金託管人負責保管基金資産,執行管理人的有關指令,辦理基金名下的資金往來;投資人通過購買基金單位,享有基金投資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