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上看,“個人直投”試點是為民間資本鬆綁,拓寬民營資本投資渠道。進一步來看,國家是要在更深層次上尋求如何在“藏匯於民”上破題,即通過多元化資産配置,真正提高儲備資産二次財富創造能力。
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對外金融領域發生了重大的角色轉變,主要身份也相應地從籌資者轉化為了投資者。當前,我國3.2萬億美元外儲已經佔到全球外匯儲備9.4萬億美元的三成多,是排名第二的日本外儲的3倍。外儲已經成為我國國民財富最重要的組成部分,並對中國參與全球化的方式和利益分配過程産生深遠影響。
然而,與其他大多數國家不同的是,我國是“官方儲備國”,即對外投資是以儲備資産或官方貸款為主要形式。而從國際上橫向比較來看,美國官方的外匯儲備雖然只有我國的1/5,但其民間所持有的外匯價值達9萬億美元之巨;日本的官方外匯儲備為1萬多億美元,但民間持有的外匯也高達3萬多億美元。
一般而言,衡量外匯儲備資産對一國的福利效應,不僅要看外匯資産本身的外幣資産收益率,還要考慮外匯資産的機會成本,即留在國內的資産收益。國際投資頭寸表顯示,2004~2009年間,中國對外資産中儲備資産平均佔比為66.73%,比美國高出63.56個百分點;對外負債中,FDI(對外直接投資)佔比高達59.96%,高出美國55.21個百分點。這種不對稱結構的直接結果就是投資收益的重大差異。據統計,1990~2008年中國國際收支平衡表中的投資收益凈額多數年份為逆差,投資收益累積逆差額達605.53億美元,這與同期中國上萬億美元的對外金融資産凈額形成了極大的反差。
從這個層面上講,同樣是出口和順差大國的日本,其經驗值得借鑒。隨著日元升值和産業轉移的推進,2005年日本提出由“貿易立國”戰略向“投資立國”戰略轉變,以提高對外資産收益率為中心,改善國際投資的結構和品質,提出到2030年力圖把所得收支盈餘對GDP的比率提高一倍。近5年日本每年海外證券利息收入在500億美元以上,日本企業的資本利得及海外進賬也極其巨大,所得收支盈餘已經成為日本重要的外匯儲備來源。
對中國而言,如何改變官方儲備與民間儲備結構,真正實現從“藏匯于國”向“藏匯於民”轉變意義重大。在對外匯儲備結構考察中需要關注四大關係:即官方儲備與民間儲備的比例;美元儲備與非美貨幣儲備的比例;流動性高的資産與收益率高的資産的比例;放在美國銀行和分散放在其他國家銀行的儲備資産的比例。這四大比例關係可以概括為安全性、真實性、流動性、盈利性四原則。
因此,中國需要啟動新一輪外匯管理體制的全面改革,通過新的制度安排促進儲備結構的調整。首先,可以劃定官方外匯儲備規模,按照外匯儲備功能的多樣性,將外匯儲備分為基礎性外匯儲備、戰略性外匯儲備、以及收益性外匯儲備三個層次,各個層次均對應不同目標和相應的規模。在制定外匯合理規模的基礎上,將一部分外匯資産從央行的資産負債中移出,形成其他的官方外匯資産和非官方外匯資産。
其次,建立多層次外匯交易市場體制,引入多元化市場交易主體,提供規避外匯風險的對衝工具,實現靈活而又富有彈性的外匯兌換機制。
最後,在積極推進人民幣國際化的基礎上,構建完整的“走出去”外匯管理促進體系:由國家對外投資向民間對外投資轉變,應該多為“藏匯於民”創造條件,暢通民間外匯儲備投資的多元化渠道,讓民間投資真正充當投資主角。
為此,可以考慮與經濟結構調整與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相結合,在戰略性新興産業、科技創新、産業並購方面成立能源戰略投資基金、科技創新發展基金以及支援企業發展的海外並購基金等,不斷提高金融資産和産業資本的融合度,搭建連通內外産業鏈的實業經濟平臺,改變中國長期以來“雙順差”型的資本迴圈模式,切實扭轉全球財富失衡的局面。這樣看來,“藏匯於民”也必將是“藏富於民”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