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明康委員:民間借貸一定要立法

2012-03-06 11:14     來源:經濟參考報     編輯:范樂

  全國政協委員劉明康4日表示,民間借貸的問題已經到了非常嚴重的程度,一定要立法監督。

  “為什麼有破産法,他們卻不願意尋求法律保護?因為還不上錢就跑不掉。”劉明康説,因為資金鏈斷裂而被惡性追債的情況在民間借貸繁榮的珠三角、長三角地區仍有發生,而且並非個例。

  “這類故事背後折射出,民間借貸一定要立法進行監督。”劉明康認為,民間借貸立法監督,就是要防止借貸背後的惡性催貸和收貸的問題“很多國家的民間借貸是需要登記註冊和跟蹤的,民間借貸並非可以隨便借。”

  事實上,民間借貸立法問題在今年兩會上頗受關注。民建中央在《關於加大金融改革力度、優化民間借貸環境的提案》中建議,應適時制訂民間借貸管理辦法,從立法層面來規範民間借貸關係,使民間借貸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全國人大代表、富潤控股集團董事局主席趙林中也提出,要及時研究出臺加強民間借貸管理的指導性意見或放貸人條例,對民間借貸的性質、資質、利率、稅收、風險防範和權益保障等作出明確規定。(記者 李唐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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