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明康:民間借貸應立法監督

2012-03-06 09:08     來源:京華時報     編輯:范樂

  3月4日,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銀監會前主席劉明康揭露稱,跳樓老闆不申請破産保護卻一死了之,是因為很多民間借貸背後非富即貴,他建議,一定要立法監督民間借貸。

  3月4日下午,在全國政協經濟界34組,劉明康的一席話掀起熱烈討論。眾所週知,去年,我國連續出現了浙江老闆跑路、鄂爾多斯老闆跳樓等事件。對此,劉明康稱,現在中小企業魚龍混雜,泥沙俱下,有很多問題,而且已經到了非常嚴重的地步。提及跳樓老闆,劉明康稱,跟中小企業講,你別跳樓、你別跑路,你破産啊!我們已經有《破産法》了,企業可以依法尋求破産保護。但是,企業就不破産,老闆就要跳樓、要跑。劉明康稱,小企業老闆告訴他,“我們私下跟你講句話,你把槍抵在我腦門上,我都不會講出我借了哪些人的錢和高利貸,因為這些人都是非富即貴,因此我還不上,我只能一死了之”。

  因此,劉明康稱,民間借貸一定要立法進行監督。(記者 張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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